自5月8日海南万宁发生“小学校长带女生开房”事件到5月27日,短短20天时间里,至少8起校园内猥亵性侵幼女案被曝光。这样的曝光频率,甚至让人怀疑,还有多少未公开的事例“隐藏”在阳光之下。
细看这8起案件,不少犯罪嫌疑人是针对特定个人乃至多人的多次犯罪,有的人甚至长达十数年的性侵女童。他们中,有学校校长、老师,也有学校保安。他们利用身处学校的便利和幼女的蒙昧无知,一次次犯下不可饶恕的罪行,却毫无廉耻明知故犯,直到事情“偶然”败露。
令人不解的是,如此明目张胆地向幼女伸出魔掌的事,难道其间没有露出半点蛛丝马迹?学校方面对这样的事真的一无所知?退一步说,即使确实不了解,一个教育机构此前该不该在相关方面预先设想、有所防备呢?
万宁事件像一个引爆点,把“校园性侵”作为一个问题抛了出来,但事实上,问题早就摆在了那里。早在2003年7月,教育部即已联合公安部、司法部针对相继发生的一系列教师性侵犯学生事件,下达《关于辽宁等地相继发生教师强奸猥亵学生事件的情况通报》,要求各地学校严格管理,从严治校,并加强法制教育和师德教育。
然而,从现下的情况来看,问题不但没有得到遏制,反而大有“多点开花”之势。那么,此前加强管理的要求有没有付诸落实?还是说,管理和清查只是停留于某一时段的“应景突击”?
应当说,近段时间以来,我们在校园性侵问题上已经有了足够多的反思。无论是刑事立法将嫖宿幼女罪纳入强奸罪的呼吁,还是最高法“侵犯未成年人权益该重判的坚决重判”的表态,从严立法、从重惩处成为各界共识。与此同时,它作为道德问题、伦理问题,亦受到高度关注和探讨。不过,具体到学校、教育层面,现有认识仅进行到性教育层面便戛然而止。
必须承认,校园性侵频出与很多因素有关。女童认知能力弱、教师性侵隐蔽性强、性教育缺失、留守儿童增多家长长期缺位等等,都可能让犯罪分子乘虚而入。可即便如此,不同于其他类型的性侵,校园性侵不是发生在家里、路边或其他场所,它发生在学校。学校作为第一道防线,就不能失职离场,相应的,事件曝光后,学校也该有所回应、处理。现在的问题是,在所有其他方寻求解决办法、发出声音的时候,教育部门却集体失语。
5月23日,两名男子闯进河北泊头市富镇一中女生宿舍楼,强奸了6名学生,泊头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事后解释,“防也不是防得住的”。海南万宁事件进入司法程序,但涉案者所属学校没有只言片语,而这样一个校长又是怎么被提拔起来的,当地教育部门也不给一个说法。几乎每一个事件里,都难看到教育部门站出来承担责任,哪怕一个歉意、表态都没有。
“六一”儿童节在即,习近平总书记表示,对损害少年儿童权益、破坏少年儿童身心健康的言行,要坚决防止和依法打击。而最高法举行的“面向未成年人主题公众开放日活动”中,最高院长也鼓励未成年人,要善于用法律手段,采取适当的方式保护自己。
需要看到的是,法律的威慑和惩戒只是一个方面,站在校园犯罪最前沿的教育部门,责无旁贷地负有最大责任。承诺给孩子一个健康快乐的成长环境,不能听不到他们的声音。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