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颖廉:凝聚合力持续改善消费环境

2025-07-01 07:19 来源: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

内需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基本动力,扩大内需是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必然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快补上内需特别是消费短板,使内需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主动力和稳定锚”。优化消费环境有助于降低消费者的搜寻、决策、维权等成本并提振消费信心,对扩大内需、保障人民群众享有高品质生活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国消费环境持续改善,消费体验不断优化。现代物流、线上支付等消费基础设施更加完善,各地积极探索推广线下无理由退货、经营者首问责任制和赔偿先付等制度。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各类专项执法行动,深入推进重点领域执法,守护消费安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的颁布实施,有力回应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在线消费纠纷解决机制建设的推进,为便利消费者维权和化解纠纷发挥了清障助力作用。

消费环境持续改善成为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的重要因素之一。今年一季度,我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2.47万亿元,同比增长4.6%;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同比增长5.2%;最终消费支出拉动GDP增长2.8个百分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巩固。但也要看到,部分消费领域纠纷仍然高发,消费者权益保护体制机制有待完善,相关部门统筹协调还不够,行业自律作用发挥尚不充分,消费环境仍有较大提升空间。

不久前,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联合印发《优化消费环境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强调“建设诚信、公平、便捷、安全的消费环境”。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部署消费环境改善提升行动。一系列政策文件和制度措施的颁布,有利于进一步完善质量标准、综合治理、消费维权等机制,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营造放心的消费环境。

优化消费环境是推动居民能消费、敢消费、愿消费的重要抓手。当前,应凝聚消费环境建设合力,做好消费供给提质、消费秩序优化、消费维权提效、消费环境共治等多方面的工作,构建供给侧、需求侧、监管侧、社会侧相协同的制度体系,形成“优化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扩大消费需求”的良性循环。

提升消费供给质量。从供给侧显著提高商品和服务质量,有助于提升消费吸引力和交易活跃度,形成生产与消费的互促互进。要着力提升商品消费品质,推动制造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助力产业链供应链质量联动提升。改善服务消费品质,健全服务质量标准体系,完善消费者评价机制。创造更多消费场景,因地制宜推进首发经济,建设一批商旅文体健深度融合的品质消费集聚区,系统构建数字化消费生态体系,支持消费升级焕新。

维护消费市场秩序。市场交易的公平性和透明度关乎消费信心,规范的市场秩序能够降低信息不对称、减少交易费用和价格扭曲现象,从而稳定消费预期。需进一步完善综合治理机制,建立权责清晰、分工明确的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更好发挥各行业主管部门作用。严守消费安全底线,聚焦食品药品安全等当前社会普遍关注的消费热点问题,持续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保障群众人身财产安全。聚焦霸王条款、大数据杀熟等消费痛点问题,加强消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营造公平诚信透明的消费市场秩序。

提高消费维权效能。畅通消费维权渠道、提高消费维权效能,有利于降低维权成本、增强消费者信任。要推动平台型、总部型、连锁型等大型企业健全消费纠纷解决体系,发挥引领作用。强化消费者权益司法保护,提升对不法行为的威慑力度。创新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更好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纠纷在基层解决。

推动消费环境共治。充分调动经营者、社会组织、媒体、消费者等各方面的力量,形成政府、市场、社会共同参与的格局,有助于实现消费环境共建共治共享。做好这方面的工作,需落实经营者主体责任,建立合规体系、完善售后服务,从源头防范各类消费风险。强化行业自律,制定并实施行业自律公约和放心消费相关标准。加强消费者协会能力建设,不断提升消费维权服务与支持水平。完善社会监督机制,充分发挥信用约束、媒体监督、消费者参与作用,以协同治理改善消费环境。

【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系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社会和生态文明教研部教授 胡颖廉】

查看余下全文
(责任编辑:武晓娟)
当前位置     首页 > 滚动 > 正文
中经搜索

胡颖廉:凝聚合力持续改善消费环境

2025年07月01日 07:19   来源: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   

内需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基本动力,扩大内需是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必然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快补上内需特别是消费短板,使内需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主动力和稳定锚”。优化消费环境有助于降低消费者的搜寻、决策、维权等成本并提振消费信心,对扩大内需、保障人民群众享有高品质生活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国消费环境持续改善,消费体验不断优化。现代物流、线上支付等消费基础设施更加完善,各地积极探索推广线下无理由退货、经营者首问责任制和赔偿先付等制度。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各类专项执法行动,深入推进重点领域执法,守护消费安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的颁布实施,有力回应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在线消费纠纷解决机制建设的推进,为便利消费者维权和化解纠纷发挥了清障助力作用。

消费环境持续改善成为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的重要因素之一。今年一季度,我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2.47万亿元,同比增长4.6%;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同比增长5.2%;最终消费支出拉动GDP增长2.8个百分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巩固。但也要看到,部分消费领域纠纷仍然高发,消费者权益保护体制机制有待完善,相关部门统筹协调还不够,行业自律作用发挥尚不充分,消费环境仍有较大提升空间。

不久前,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联合印发《优化消费环境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强调“建设诚信、公平、便捷、安全的消费环境”。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部署消费环境改善提升行动。一系列政策文件和制度措施的颁布,有利于进一步完善质量标准、综合治理、消费维权等机制,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营造放心的消费环境。

优化消费环境是推动居民能消费、敢消费、愿消费的重要抓手。当前,应凝聚消费环境建设合力,做好消费供给提质、消费秩序优化、消费维权提效、消费环境共治等多方面的工作,构建供给侧、需求侧、监管侧、社会侧相协同的制度体系,形成“优化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扩大消费需求”的良性循环。

提升消费供给质量。从供给侧显著提高商品和服务质量,有助于提升消费吸引力和交易活跃度,形成生产与消费的互促互进。要着力提升商品消费品质,推动制造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助力产业链供应链质量联动提升。改善服务消费品质,健全服务质量标准体系,完善消费者评价机制。创造更多消费场景,因地制宜推进首发经济,建设一批商旅文体健深度融合的品质消费集聚区,系统构建数字化消费生态体系,支持消费升级焕新。

维护消费市场秩序。市场交易的公平性和透明度关乎消费信心,规范的市场秩序能够降低信息不对称、减少交易费用和价格扭曲现象,从而稳定消费预期。需进一步完善综合治理机制,建立权责清晰、分工明确的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更好发挥各行业主管部门作用。严守消费安全底线,聚焦食品药品安全等当前社会普遍关注的消费热点问题,持续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保障群众人身财产安全。聚焦霸王条款、大数据杀熟等消费痛点问题,加强消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营造公平诚信透明的消费市场秩序。

提高消费维权效能。畅通消费维权渠道、提高消费维权效能,有利于降低维权成本、增强消费者信任。要推动平台型、总部型、连锁型等大型企业健全消费纠纷解决体系,发挥引领作用。强化消费者权益司法保护,提升对不法行为的威慑力度。创新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更好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纠纷在基层解决。

推动消费环境共治。充分调动经营者、社会组织、媒体、消费者等各方面的力量,形成政府、市场、社会共同参与的格局,有助于实现消费环境共建共治共享。做好这方面的工作,需落实经营者主体责任,建立合规体系、完善售后服务,从源头防范各类消费风险。强化行业自律,制定并实施行业自律公约和放心消费相关标准。加强消费者协会能力建设,不断提升消费维权服务与支持水平。完善社会监督机制,充分发挥信用约束、媒体监督、消费者参与作用,以协同治理改善消费环境。

【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系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社会和生态文明教研部教授 胡颖廉】

(责任编辑:武晓娟)

分享到: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中国经济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
  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
  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中国
  经济网”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及/或标有“中国经济网(www.ce.cn)”
  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
  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或
  “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总机:010-81025111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1025135 邮箱:

精彩图片
关于经济日报社关于中国经济网网站大事记网站诚聘版权声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广告服务友情链接纠错邮箱
经济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法律顾问:北京刚平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 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8)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京ICP备1803655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97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