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起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提到,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前提下,按照市场化、可持续发展原则开发和提供适合民营经济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为资信良好的民营经济组织融资提供便利条件,增强信贷供给、贷款周期与民营经济组织融资需求、资金使用周期的适配性,提升金融服务可获得性和便利度。
民营企业在推动经济增长、促进技术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当前,进一步加大对民营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对促进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2月17日召开的民营企业座谈会提出,继续下大气力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当前,非利息融资成本难以下降,是部分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主要原因之一。目前,民营企业主要通过贷款获取融资,贷款的综合融资成本由利息和非利息成本构成,近年来利息成本持续下行,但非利息成本较难下降。《2025年第一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指出,近年来贷款利率明显下降,3月份新发放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处于历史低位。但非利息成本涉及多个收费主体,收费名目多、不透明,层层叠加,导致部分企业“体感”的融资成本仍较高。
因此,降低非利息成本是降低综合融资成本的关键一环。笔者认为,各方宜持续发力,降低非利息成本,让民营企业融资“体感”更好。
其一,金融机构宜多维度提升对民营企业信用水平的评估能力。
非利息成本推高企业综合融资成本具有一定的普遍性。《报告》提到的一个案例显示,某中小企业综合融资成本5.16%,其中支付给银行的贷款利率为3.5%,非利息成本合计为1.66%,占综合融资成本32%。非利息成本包括抵押费、担保费、中介服务费等,其存在的主要原因是银行与民营企业的信息高度不对称,银行需要通过外部增信来放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