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断优化民营科技企业创新生态

2025-03-21 07:40 来源:光明日报

  作为科技创新的重要力量,民营科技企业在推动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效能等方面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近年来,随着政策倾斜力度不断加大,民营科技企业承担重大科技项目和参与关键性颠覆性技术研发推广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创新主体地位不断增强。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平台和技术转移转化中心等创新资源向民营科技企业倾斜,形成了“微成长、小升高、高变强”的梯次培育体系,科技特派员、种子基金等创新支持机制不断健全,充分释放民营科技企业的创新活力,提升了民营科技企业的全球竞争力、影响力。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要充分发挥科技领军企业龙头作用,鼓励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科技创新,支持企业牵头或参与国家重大科技项目”,“要坚决破除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各种障碍,持续推进基础设施竞争性领域向各类经营主体公平开放,继续下大气力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这些重要论述,为推动民营科技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激发了民营科技企业不断创新的内生动能。不断优化民营科技企业创新生态,是充分激发民营科技企业的创新活力、动力和能力的关键,也是推动创新成果转移转化、场景应用、价值增值的抓手,更是关乎企业成长壮大、培育新质生产力的核心所在。

  打造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的环境,建立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秩序。这是营造良好创新生态的基石。首先,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与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坚决杜绝地方保护主义和市场分割行为,破除要素获取壁垒、流通障碍,为民营科技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招投标等提供平等机会。其次,深化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改革,清理隐性壁垒,探索建立民营科技企业在人工智能、新能源等新业态新领域准入规则,明确技术标准、安全规范等,确保民营科技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再次,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建立健全涵盖专利申请、使用、维权等全链条全方位知识产权纠纷监测机制,加大对侵权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侵权成本。最后,进一步加强舆论引导,弘扬企业家精神,通过媒体宣传、表彰优秀企业等方式增强企业家的创新信心和社会认同感,严厉打击恶意损害企业和企业家形象的违法行为,为增强民营科技企业创新动力活力保驾护航。

  推进基础设施竞争性领域向各类经营主体公平开放,提高民营科技企业参与率。一方面,鼓励民营科技企业参与交通、水利、医疗、教育、养老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建设。例如,在交通领域,民营科技企业可以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优化交通流量管理,参与智慧交通系统建设;在医疗领域,民营科技企业可以开发远程医疗系统,参与医疗信息化建设。另一方面,推动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民营科技企业开放。许多高校和科研院所拥有先进的科研设备,民营科技企业在创新过程中对这些设备有着迫切需求,特别是在人工智能、5G、物联网等前沿技术领域,可通过建立共享平台、制定合理的使用规则,促进科研设施与数据资源共享,支持民营科技企业参与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的开发应用,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为实际生产力。此外,民营科技企业应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的合作,根据市场需求进行产品开发和技术改进,对高校和科研院所提供的前沿技术研究成果进行及时转化和有效应用,以合作项目、共建研发中心等方式,实现人才、技术、资金等创新要素的有机结合,形成创新合力。

  提升民营科技企业融资效率与效益,解决民营科技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除向民营科技企业设立“揭榜挂帅”专项支持基金外,还应增强民营科技企业融资“自我造血”功能。首先,加快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为民营科技企业提供更多直接融资渠道。近年来,大量民营企业通过IPO融资,有力推动了企业发展。但目前上市门槛对部分中小民营科技企业仍然较高,应优化相关标准,让更多有潜力的民营科技企业进入资本市场。其次,进一步畅通民营科技企业股、债、贷等多元化融资渠道。扩大民营科技企业债券融资规模,通过政策引导和市场机制,吸引更多投资者参与民营科技企业债券投资;鼓励金融机构开发符合民营科技企业需求的金融产品,结合民营科技企业轻资产、高成长的特性不断创新模式,加快推动知识产权证券化。再次,建立多层次风险分担机制,压缩金融机构风险敞口,为民营科技企业债券增信。通过设立风险补偿基金、提供担保等方式,增强金融机构对民营科技企业的信心,并加强企业信用培育,通过信用评级、信用信息共享等方式,让金融机构更全面地了解企业信用状况,降低信贷风险。最后,出台专项信贷服务政策,提高贷款额度,优化贷款审批流程。根据民营科技企业的不同发展阶段和需求,提供差异化的信贷产品,如金融机构可针对初创期、成长期的民营科技企业分别开发小额信用贷款、固定资产贷款等信贷产品,以满足不同生命周期的民营科技企业融资需求。

  优化民营科技企业创新生态是一项长期系统工程。只有扎扎实实落实党和国家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政府、企业和社会多方协同努力,才能充分激发民营科技企业的潜能,发挥其在科技创新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助力实现创新驱动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动力。

  (作者:卢小静,系福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集美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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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邓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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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断优化民营科技企业创新生态

2025年03月21日 07:40   来源:光明日报   卢小静

  作为科技创新的重要力量,民营科技企业在推动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效能等方面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近年来,随着政策倾斜力度不断加大,民营科技企业承担重大科技项目和参与关键性颠覆性技术研发推广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创新主体地位不断增强。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平台和技术转移转化中心等创新资源向民营科技企业倾斜,形成了“微成长、小升高、高变强”的梯次培育体系,科技特派员、种子基金等创新支持机制不断健全,充分释放民营科技企业的创新活力,提升了民营科技企业的全球竞争力、影响力。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要充分发挥科技领军企业龙头作用,鼓励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科技创新,支持企业牵头或参与国家重大科技项目”,“要坚决破除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各种障碍,持续推进基础设施竞争性领域向各类经营主体公平开放,继续下大气力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这些重要论述,为推动民营科技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激发了民营科技企业不断创新的内生动能。不断优化民营科技企业创新生态,是充分激发民营科技企业的创新活力、动力和能力的关键,也是推动创新成果转移转化、场景应用、价值增值的抓手,更是关乎企业成长壮大、培育新质生产力的核心所在。

  打造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的环境,建立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秩序。这是营造良好创新生态的基石。首先,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与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坚决杜绝地方保护主义和市场分割行为,破除要素获取壁垒、流通障碍,为民营科技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招投标等提供平等机会。其次,深化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改革,清理隐性壁垒,探索建立民营科技企业在人工智能、新能源等新业态新领域准入规则,明确技术标准、安全规范等,确保民营科技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再次,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建立健全涵盖专利申请、使用、维权等全链条全方位知识产权纠纷监测机制,加大对侵权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侵权成本。最后,进一步加强舆论引导,弘扬企业家精神,通过媒体宣传、表彰优秀企业等方式增强企业家的创新信心和社会认同感,严厉打击恶意损害企业和企业家形象的违法行为,为增强民营科技企业创新动力活力保驾护航。

  推进基础设施竞争性领域向各类经营主体公平开放,提高民营科技企业参与率。一方面,鼓励民营科技企业参与交通、水利、医疗、教育、养老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建设。例如,在交通领域,民营科技企业可以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优化交通流量管理,参与智慧交通系统建设;在医疗领域,民营科技企业可以开发远程医疗系统,参与医疗信息化建设。另一方面,推动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民营科技企业开放。许多高校和科研院所拥有先进的科研设备,民营科技企业在创新过程中对这些设备有着迫切需求,特别是在人工智能、5G、物联网等前沿技术领域,可通过建立共享平台、制定合理的使用规则,促进科研设施与数据资源共享,支持民营科技企业参与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的开发应用,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为实际生产力。此外,民营科技企业应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的合作,根据市场需求进行产品开发和技术改进,对高校和科研院所提供的前沿技术研究成果进行及时转化和有效应用,以合作项目、共建研发中心等方式,实现人才、技术、资金等创新要素的有机结合,形成创新合力。

  提升民营科技企业融资效率与效益,解决民营科技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除向民营科技企业设立“揭榜挂帅”专项支持基金外,还应增强民营科技企业融资“自我造血”功能。首先,加快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为民营科技企业提供更多直接融资渠道。近年来,大量民营企业通过IPO融资,有力推动了企业发展。但目前上市门槛对部分中小民营科技企业仍然较高,应优化相关标准,让更多有潜力的民营科技企业进入资本市场。其次,进一步畅通民营科技企业股、债、贷等多元化融资渠道。扩大民营科技企业债券融资规模,通过政策引导和市场机制,吸引更多投资者参与民营科技企业债券投资;鼓励金融机构开发符合民营科技企业需求的金融产品,结合民营科技企业轻资产、高成长的特性不断创新模式,加快推动知识产权证券化。再次,建立多层次风险分担机制,压缩金融机构风险敞口,为民营科技企业债券增信。通过设立风险补偿基金、提供担保等方式,增强金融机构对民营科技企业的信心,并加强企业信用培育,通过信用评级、信用信息共享等方式,让金融机构更全面地了解企业信用状况,降低信贷风险。最后,出台专项信贷服务政策,提高贷款额度,优化贷款审批流程。根据民营科技企业的不同发展阶段和需求,提供差异化的信贷产品,如金融机构可针对初创期、成长期的民营科技企业分别开发小额信用贷款、固定资产贷款等信贷产品,以满足不同生命周期的民营科技企业融资需求。

  优化民营科技企业创新生态是一项长期系统工程。只有扎扎实实落实党和国家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政府、企业和社会多方协同努力,才能充分激发民营科技企业的潜能,发挥其在科技创新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助力实现创新驱动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动力。

  (作者:卢小静,系福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集美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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