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单日打赏上限”“建立消费冷静期”“控制平台抽佣比例”……围绕如何规范直播打赏,代表委员在日前召开的两会上提出不少意见建议,持续引发热议。
从初衷来说,直播打赏机制为的是鼓励主播提供优质内容。直播间里,主播展示自我、分享生活、科普知识,获得一定收入,观众休憩身心、交流情感、开阔眼界,本质上是双赢的。近些年之所以深陷争议,主要是因不少主播哗众取宠、试探下线,有的疯狂擦边,有的“扮穷”“卖惨”,有的搞恶俗PK。挑逗的话术、聒噪的氛围之中,一些网友情绪上头、冲动消费,极端者不惜四处举债、挪用公款。一些未成年人也参与其中,甚至为此稀里糊涂刷光了家长的工资卡。
作为新业态,直播演艺自有一套商业运行逻辑,但频出的乱象说明,仅仅在商言商、利字当头肯定是不行的。最要紧的,是清理整治那些“算计”,叫醒那些“沉迷”。就这一问题,相关方面也在积极作为,从开展专项行动,到禁止未成年人直播打赏、取消打赏榜单,无不传递鲜明信号:直播不是“无本万利”的生意,需要恪守行业标准;打赏不是随心所欲的行为,需要遵规守法。我们既要把现有相关法规落到实处、执行到位,也要围绕新问题进一步细化规则,明确平台、主播、网友等各方责任,提高政策的可执行性。
治理升级有何抓手,设置打赏上限、“消费冷静期”等“防火墙”是一个思路,当然,鉴于行业特点,“防火墙”具体怎么设,很考验治理智慧。就拿“消费冷静期”来说,这不是一个新概念,“七天无理由退货”就是典型代表。可是,不喜欢的衣服可以退给商家,直播演艺看过即逝,如无条件撤回打赏,是否会让网络主播白忙活?网络平台影视剧会员一般无法退款,遵循的也是这个道理。再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冲动消费退款是否有法可依,如果设置单日打赏上限,什么额度是合理的?由此来看,议题的提出只是一个开始,接下来相关部门还得深入调研考察、听取各方声音、开展行业讨论,拿出更为细化、平衡的方案出来,引导直播打赏机制走向适度、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