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报道,近日,广东省政府公布新修订的《广东省旅馆业治安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今年2月1日起施行。《规定》明确提出:旅馆应当确保客房内没有安装偷窥、偷拍、窃听等设备。记者查询发现,广东也是首个在旅馆业治安管理规定中明确“旅馆防偷拍责任”的省份。对此,广州市多名旅馆行业从业者向记者表示,目前他们已收到相关部门下发的防偷拍要求通知。
酒店偷拍摄像头被曝光,每每激起轩然大波。而在某些博主推波助澜的渲染炒作下,关于“私隐泄露”的担忧情绪,更是愈发在线上线下场景内弥漫。前不久,警方通报了不法团伙“自编自导自演”酒店偷拍的案件,为客观准确看待相关事态提供了另一视角。但应该承认的是,在某些酒店内,隐藏摄像头偷拍以及背后的安全漏洞是客观存在的。正视风险、积极应对,需要酒店业者担起更多主体责任。于此,立法层面的推动,至关重要。
基于常识,酒店经营者理所当然要对客房有无摄像头进行排查。然而值得注意的是,以往相关法律就“酒店防偷拍”的表述,其实是抽象的、笼统的。比如,《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就规定,“开办旅馆,要具备必要的防盗等安全设施”“经营旅馆,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建立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从立法本意维度推演,当然能论证出酒店排查摄像头,也属于“安全设施”“安全管理”范畴——只不过,这种能动性、衍生性的法条适用,终究存在效用上的不确定性。
确保旅客不被偷拍,天然就是一种“安全事项”。对此,过去某些酒店业者揣着明白装糊涂,以法律并无明确规定来回避自身责任,日常消极作为,这客观上放大了“偷拍”之祸。正是有鉴于此,新近发布的《广东省旅馆业治安管理规定》,进一步将上位法中有关“安全管理”的法条细化,直接提出“旅馆应当确保客房内没有安装偷窥、偷拍、窃听等设备”。由此,酒店的“反偷拍”责任被具体化,与之相关的日常排查,则有望成为一套标准化的工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