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经评论:合理保障新能源发电收益

2024-12-26 06:43 来源: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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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年巍)

中经评论:合理保障新能源发电收益

2024年12月26日 06:43   来源:经济日报   

  合理的收益水平是新能源可持续发展的前提。全国能源工作会议提出,完善新能源消纳和调控政策措施,稳妥推动新能源参与电力市场,合理保障新能源收益。这一表述传递出明确信号,通过一系列科学的制度安排,补上新能源配套软硬件短板,全力稳定新能源发电项目收益,将成为下一阶段重点工作。

  新能源发电项目正面临收益率下滑的严峻挑战。虽然我国新能源装机一路高歌猛进,但当前下游新能源发电企业的日子并不好过。今年以来,多家大型发电企业新能源板块出现了增量不增利的情况,新能源发电收益普降。尤其一些光伏发电项目,收益水平甚至跌破了企业对投资收益率的最低要求。受收益风险影响,发电企业对于新能源项目投资更为谨慎,申报光伏项目指标规模明显下降,项目“圈而不建”的情况再次出现。

  按理来说,随着上游新能源设备价格持续下跌,新能源电站建设成本下降,新能源发电项目应该取得更好收益,为何结果却不尽如人意?核心原因是上网电价和电量也在同步下滑。

  先看电价。考虑到新能源发电规模不断壮大,度电成本持续降低,市场竞争力显著增强,我国逐步将新能源发电从过去全额保障性消纳,调整为保障性消纳和市场化消纳并行,且市场化消纳占比持续走高。市场化条件下,发电企业不再享受旱涝保收的稳定上网电价;尤其“双碳”目标提出后,新能源装机呈爆发式增长,市场竞争加剧,部分省份交易电价持续下降,一些地区电力现货市场甚至出现负电价,再加上政府补贴逐渐退坡和退出,导致新能源发电项目收益下降。

  再看电量。尽管新能源装机容量快速增长,但电力系统消纳能力并未及时跟上。一方面,调节电源和输电通道建设周期远长于光伏、风电,一定时期的滞后在所难免;另一方面,由于市场存在严重的“激励错位”问题,电力企业和地方政府普遍热衷于推动新能源发电项目开发,较为忽视收益不佳的储能、负荷侧管理等系统灵活性资源建设。两者共同导致新能源发电能力超出系统接纳能力,出现弃风、弃光现象。电站发电小时数下滑,收益自然无法保障。

  为实现向国际社会承诺的“双碳”目标,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增强新能源产业核心竞争力,我国还需要继续大规模发展新能源,稳规模、稳投资、稳预期迫在眉睫。合理保障新能源收益,既可吸引更多资本投入新能源领域,推动新能源技术研发和应用,加速新能源产业发展,创造更多就业机会,又有助于推动能源结构优化,实现可持续发展,进一步巩固能源安全。

  合理保障新能源收益,关键在于完善新能源消纳和调控政策措施。只有全力保障新能源发得出、用得掉,才能实现高质量发展。既要加快新能源配套电网项目建设,优化接网流程,提升电网对新能源接入和消纳能力,并充分发挥电网资源配置平台作用,提升跨省跨区输电通道输送新能源比例;又要提升系统调节能力,对煤电机组进行灵活性改造,发展抽水蓄能、电化学储能等技术,增强电网对新能源波动的适应能力;还要加强新能源功率预测精度和主动支撑能力,提升新能源友好并网性能。

  合理保障新能源收益,需稳妥推动新能源参与电力市场。电力市场化改革浪潮下,新能源入市是大势所趋,适应电力市场环境也是新能源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但新能源“靠天吃饭”,发用电时段往往不匹配,在高度竞争的电力市场中天生处于劣势。因此,对国家已明确价格政策的新能源项目,应严格落实全额保障性收购政策,切实保障新能源企业合法权益。同时,支持新能源项目与用户开展直接交易,鼓励签订长期购售电协议,这有助于新能源企业锁定预期收益,规避市场波动风险。

  在电力现货市场中,应借鉴国际经验,鼓励新能源项目以差价合约形式参与电力市场交易,以对冲新能源出力不可控性所带来的市场风险。长期看,要推动电力市场规则设计充分考虑新能源特点,并正常体现绿电环境价值,保障新能源参与市场有明确的投资收益预期,从而提振新能源行业投资积极性。

  新能源大规模跃升式发展的一大关键,是保障新能源稳定收益。相信随着网架结构和电力系统调节能力的逐步增强,以及电力市场化交易和辅助服务市场的不断完善,新能源一定能够迈过收益下滑这道“坎儿”。(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王轶晨)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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