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是改革开放催生的新群体,他们在城乡之间流动,用辛勤付出改变了个人和家庭的命运,也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进一步促进农民工高质量充分就业,推动农民工市民化高质量发展提出了要求。
数据显示,目前全国农民工约有3亿人,其中外出务工农民工1.9亿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完善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健全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社保制度”。加强服务保障工作,让农民工更好安居乐业,关乎亿万家庭的幸福。《意见》的出台,是对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贯彻落实,也是加快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题中应有之义。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作为推进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发展的主力军,农民工广泛分布于制造、建筑、批发和零售、交通运输等行业。针对经济结构不断优化、人口老龄化程度加深等趋势,《意见》提出了“扩大养老、托育、家政等服务业就业规模”“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加强技能提升”等举措。这将有利于充分释放相关社会服务领域的就业潜力,进一步促进农民工就业增收。以家政行业为例,目前我国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约3000万人,而市场需求高达5000万人,就业空间广阔。
《意见》强调,“坚持外出就业和就地就近就业并重”“支持返乡创业”。如果说,广大外出务工的农民工彰显了“流动中国”的旺盛活力,那么,众多就地就近就业和返乡创业的农民工则为乡村振兴注入了内生动力。让乡村成为就业创业的热土,不仅要促进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扩大县域就业容量,还要优化创业政策环境,加强返乡创业载体建设,每项工作都需扎实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