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对一起产品责任纠纷案作出了判决,商家因虚假宣传被要求向邓女士退还货款并支付赔偿款及检测费,共计3588元。此举不仅彰显了法律对虚假宣传行为的零容忍态度,更体现了对消费者权益的高度重视与保护。(11月10日 《辽宁日报》)
事件的起因是邓女士在某网购平台的直播间分别以388元、399元抢购了两件新中式服装,服装内里缝制有“100%桑蚕丝”衣标。然而收货后,邓女士怀疑面料并非商家宣传的“真丝”面料。在商家拒付三倍赔偿金后,邓女士便委托检验中心检测所购买的服装,报告显示检测结果为“粘纤100%”。虽然含量都是100%,但二者的品质却大相径庭。桑蚕丝以其光滑柔软、富有光泽、延伸性好、耐热性佳而著称,是高端面料的代名词;而粘纤则因其质量较重、弹性差、易起皱、不耐水洗等特性 ,与桑蚕丝相去甚远。
在个人利润与消费者权益的天平上,涉事商家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前者。他们为了谋取更多的利益,不惜牺牲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以次充好。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虛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显然,涉事商家的虚假宣传行为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破坏了市场公平竞争的秩序,还违反了相关的法律法规。
近年来,随着直播带货的兴起,商家为牟利不惜夸大商品效果,欺骗消费者的事件屡见不鲜。从小杨哥的山寨版美诚月饼,到东北雨姐的木薯粉条,消费者屡屡落入直播间的“陷阱”。主播们在直播间把商品夸得天花乱坠,然而消费者收到的商品却大打折扣、货不对板。
随着“双十一”购物节的到来,直播间再次成为消费者的“主战场”。在这个关键时刻,相关部门更应加强监管,严禁虚假宣传行为的出现,加大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直播平台应从源头上加强对直播间内容的审核力度,及时发现并制止违规行为。商家及主播都应增强社会责任感和行业道德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诚信为本,坚持消费者权益至上。同时,消费者在主播的“甜言蜜语”中,要保持清醒,擦亮双眼,提高辨别能力,学会使用“工具”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积极举报相关虚假宣传的行为。
只有100%的真诚,才能换来100%的信任。那些试图以虚假宣传为手段牟利、侵犯消费者权益的商家,或许能攫取一时的利益,但这样的短视行为无异于饮鸩止渴,终将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