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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务院进行第九次专题学习,提出要“因地制宜完善农村养老服务网络,扩大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照护服务供给,支持地方结合实际开展互助养老”。这是解决农村养老问题的现实需要。
近年来,各地不断健全政策措施,逐步完善农村养老服务网络,但养老服务供需不匹配、建设力量不足等问题仍然存在。我国地域辽阔,各地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和自然条件差异较大,完善养老服务网络需根据自身实际量力而行,聚焦村庄所适、老人所需,推动农村养老服务更加普惠。
加快补齐农村养老服务设施短板。各地应结合地域特点、人口规模、老龄化程度、服务可及性等实际情况,合理布局养老服务设施。盘活利用闲置农房等资源,改造建设养老服务场所。推进村庄适老化环境建设,不断改善农村老年人的生活设施、生产条件以及村庄公共空间等,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
增强基层养老服务协同衔接。目前,部分地区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协同衔接不足,各职能部门有待明确自身定位,推动信息互联互通,从而更好整合县级公办养老服务资源,推进乡镇级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增加村级养老服务点,逐步实现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
探索多元化农村养老服务模式。面对庞大的农村养老需求,要调动多元主体,形成政府扶持引导、村集体组织建设、村庄邻里相互帮扶、社会广泛支持的可持续发展模式。可通过税收减免、资金支持等措施吸引更多社会组织、市场力量参与农村养老服务建设。
当前,不少地区探索基于村庄熟人社会的互助养老模式。该模式具有低成本、非营利、多元主体参与等特点,是解决农村养老服务供给不足的有益探索。应加大政策引导,给予更多制度性保障和支持,充分发挥其积极作用。 (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余悦)
(责任编辑:朱晓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