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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防“电商捧哏”帮腔忽悠消费者

2023年11月09日 09:30   来源:东方网   张玉胜

  “没错的”“要的呀”“上链接”……在电商直播间里带动用户激情下单的带货场控“气氛组”群体近日登上网络热搜,他们被网友称为“电商捧哏”,从事这份职业的,号称“喊上三句话,就能月入8000元”。“双11”将近,直播购物角逐再升级,除了明星助阵、“低价抢客”外,“电商捧哏”“职业弹幕人”等也成为除主播之外的商家“标配”。(11月8日《北京日报》)

  相声界曾有“三分逗,七分捧”之说,“捧哏”角色的重要性可见一斑。如今这种一唱一和的“捧逗”形式也被有人巧妙用于电商销售活动。这种“电商捧哏”被称为带货场控“气氛组”,其功能主要有二,一是借与主播的语言互动以烘托直播间的营销氛围,二是通过营造价低、紧张的购买氛围,给消费者以强烈心理暗示,从而达成尽快成交。

  常言道“一个好汉三个帮”。电商为带货主播配置“捧哏”角色帮其叫卖营销,借以烘托、强化交易气氛,本无可厚非。但必须恪守的前提和底线当是实事求是、诚信经营。依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电子商务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网络交易经营者应当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务信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不得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不得通过机器或人工方式刷榜、刷量、控评,营造虚假流量,扰乱市场竞争秩序。

  如何厘清 “电商捧哏”等直播现象是否合理合法,关键是对“电商捧哏”的角色身份依法认定。行业中将“电商捧哏”称为“直播中控”,其工作横跨直播前中后各阶段,负责设备调试、后台操作、维护直播秩序、数据复盘等内容。“电商捧哏”常营造直播间“人流涌动”“低价抢购”的氛围,搭帮吆喝卖货。根据《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直播营销人员”当指在网络直播营销中直接向社会公众开展营销的个人。“电商中控”理当被纳入助播人员范围,同主播一起纳入直播营销人员管理,履行广告发布者、广告经营者或者广告代言人的责任和义务,对商品质量负责,在所售商品对消费者人身、财产权益造成侵害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实践中,“电商捧哏”不但承担铺垫氛围、把控节奏工作,还更多展现出“逼单”功能。当主播反复强调最低价、库存有限、卖完涨价等关键词时,“捧哏”则通常会附和制造出“库存还有吗”“快没了”“不买肯定后悔”的氛围,借此强化消费者认知、催促用户下单,甚至在评论区疯狂刷弹幕,显示注入水分后的库存、销量等数字,以制造出众人抢购、“手慢即无”的紧张感。这种弄虚假、带节奏、逼下单的做法无疑是对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的侵犯。

  根治“电商捧哏”等直播乱象,需要及时出台高位阶、严制裁的措施全面的专门性法律或司法解释,同时要提醒消费者保持理性、谨慎下单,警惕“电商捧哏”带节奏的“极限逼单”和套路话语,对于数据异常的直播间要及时退出,莫让水军影响自己的真实判断与选择。

(责任编辑:臧梦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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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防“电商捧哏”帮腔忽悠消费者

2023-11-09 09:30 来源:东方网 张玉胜

  “没错的”“要的呀”“上链接”……在电商直播间里带动用户激情下单的带货场控“气氛组”群体近日登上网络热搜,他们被网友称为“电商捧哏”,从事这份职业的,号称“喊上三句话,就能月入8000元”。“双11”将近,直播购物角逐再升级,除了明星助阵、“低价抢客”外,“电商捧哏”“职业弹幕人”等也成为除主播之外的商家“标配”。(11月8日《北京日报》)

  相声界曾有“三分逗,七分捧”之说,“捧哏”角色的重要性可见一斑。如今这种一唱一和的“捧逗”形式也被有人巧妙用于电商销售活动。这种“电商捧哏”被称为带货场控“气氛组”,其功能主要有二,一是借与主播的语言互动以烘托直播间的营销氛围,二是通过营造价低、紧张的购买氛围,给消费者以强烈心理暗示,从而达成尽快成交。

  常言道“一个好汉三个帮”。电商为带货主播配置“捧哏”角色帮其叫卖营销,借以烘托、强化交易气氛,本无可厚非。但必须恪守的前提和底线当是实事求是、诚信经营。依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电子商务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网络交易经营者应当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务信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不得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不得通过机器或人工方式刷榜、刷量、控评,营造虚假流量,扰乱市场竞争秩序。

  如何厘清 “电商捧哏”等直播现象是否合理合法,关键是对“电商捧哏”的角色身份依法认定。行业中将“电商捧哏”称为“直播中控”,其工作横跨直播前中后各阶段,负责设备调试、后台操作、维护直播秩序、数据复盘等内容。“电商捧哏”常营造直播间“人流涌动”“低价抢购”的氛围,搭帮吆喝卖货。根据《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直播营销人员”当指在网络直播营销中直接向社会公众开展营销的个人。“电商中控”理当被纳入助播人员范围,同主播一起纳入直播营销人员管理,履行广告发布者、广告经营者或者广告代言人的责任和义务,对商品质量负责,在所售商品对消费者人身、财产权益造成侵害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实践中,“电商捧哏”不但承担铺垫氛围、把控节奏工作,还更多展现出“逼单”功能。当主播反复强调最低价、库存有限、卖完涨价等关键词时,“捧哏”则通常会附和制造出“库存还有吗”“快没了”“不买肯定后悔”的氛围,借此强化消费者认知、催促用户下单,甚至在评论区疯狂刷弹幕,显示注入水分后的库存、销量等数字,以制造出众人抢购、“手慢即无”的紧张感。这种弄虚假、带节奏、逼下单的做法无疑是对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的侵犯。

  根治“电商捧哏”等直播乱象,需要及时出台高位阶、严制裁的措施全面的专门性法律或司法解释,同时要提醒消费者保持理性、谨慎下单,警惕“电商捧哏”带节奏的“极限逼单”和套路话语,对于数据异常的直播间要及时退出,莫让水军影响自己的真实判断与选择。

(责任编辑:臧梦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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