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制度型开放引领高水平对外开放

2022年10月25日 07:21   来源:深圳特区报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这是制度型开放首次写入党代会报告。制度型开放对于我国深度参与全球产业分工和合作,维护多元稳定的国际经济格局和经贸关系,具有深刻的现实意义。本期“思与辨”就该话题展开讨论。

  ■ 主持人:赵 鑫

  ■ 嘉 宾:匡贤明(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副院长)

  蔡春林(广东工业大学经济学院教授、金砖国家研究中心主任)

  李长安(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家对外开放研究院教授、博导)

  对外开放的目标更为明确、重点更为突出

  主持人:制度型开放首次写入党代会报告,意味着什么?

  匡贤明:回顾40多年来的发展,我国的发展成就是在开放的环境下取得的。推动高质量发展,离不开高水平开放。党的二十大报告对未来发展环境作出了重要判断。面对全球经济挑战以及世界格局变化的不确定性,我国对标国际经贸规则,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既是自身发展的现实需求,也是营造良好外部环境的客观需求。制度型开放首次写入党代会报告,意味着我国对外开放的目标更为明确、重点更为突出。

  蔡春林:制度型开放体现了全球治理的中国智慧,表明我国的对外开放是一以贯之的,并不断向更大范围、更深层次、更多领域迈进。从经济发展上讲,制度型开放有利于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党的二十大报告进一步丰富了制度型开放的内涵,既包括国际通行规则的对接,还包括规制、管理、标准的开放,这标志着我国对外开放将进入更高阶段,打造更具国际竞争力的营商环境。

  李长安:制度型开放最早是在2018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提出来的,被写进党代会报告尚属首次。它是实现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核心,其本质就是要构建与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相衔接的国内规则和制度体系,加快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对于中国来说,推动制度型开放已经迫在眉睫,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在高质量发展时期,要强化对外开放制度体系设计,加快构建与国际通行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相衔接的制度体系和监管模式,实行高水平的贸易与投资便利化政策,主动参与和推动经济全球化进程。

  制度型开放层次更高、影响更广

  主持人:相比于原来的商品和要素流动型开放,制度型开放有何特点,其意义何在?

  李长安:在经济全球化浪潮中,已经基本实现了商品服务贸易自由化和要素流动的便利化,国际分工已然发生了质变,这就必然要求各国进一步在国内规则和制度上实现兼容。从这一意义上说,制度型开放已经成为经济全球化发展新形势下的当务之急。与商品和要素流动型开放不一样,制度型开放层次更高,影响更广,更注重规则、标准等方面的对接。在全球经贸规则大调整、大重塑的背景下,中国有责任也有能力在引领新一轮经济全球化发展中作出贡献。因此,无论是顺应和引领全球经贸规则往高标准化方向发展,还是推动新一轮经济全球化发展,中国都需要率先在制度型开放上走在全球前列,展现使命和担当。

  匡贤明:相对于商品和要素流动型开放,制度型开放是一个重要的提升。一方面,它表明开放程度更深,触及到深层次的制度性变革。比如,既要推进服务业市场开放,又要推动服务业监管制度等的变革;另一方面,制度型开放表明中国提速对接高标准经贸规则,这是对自由贸易规则的维护、遵守与创新。

  蔡春林:与之前的商品和要素流动型开放不同,制度型开放是以规制、规则、标准开放为主的对外开放,具有稳定性、系统性和全面性。我国对外开放过去采取的是渐进式开放,即根据国内经济发展需要和风险管理能力逐步放松市场管制,其特征表现为碎片化和以商品及要素流动为主。制度型开放的重要载体是自贸试验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相继设立20多个自贸试验区,大幅降低了贸易双方的交易成本。制度型开放的重要政策安排是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法无禁止即可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降低了贸易的不确定性,有利于改善营商环境,给外商投资者以正向激励。制度型开放是实现更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核心,是推动全方位对外开放的重大部署,能够同世界分享中国的发展机遇。

  制度型开放应以法治方式推进

  主持人: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离不开更深层次改革。让更多规则、标准“走出去”,还应出台哪些改革举措?

  蔡春林:制度型开放应以法治方式推进。政府要加强顶层设计,在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方面稳步扩大中国和国际的对接与对标,除了加强科学立法,也应有相关的配套措施。要以开放促改革,通过制度型开放倒逼我国加快改革步伐,学习借鉴国外先进规则、标准和管理技术。

  对深圳来说,一是应依托前海自贸区,推出更多金融制度型开放创新改革方案,引领更高水平对外开放。只有做大做强国际贸易,畅通国际大循环,才能充分发挥我国市场大、制造业全的比较优势,更好维护全球产业链供应链稳定,让内循环更具韧性。二是进一步完善负面清单制度,重点推动数字经济、科技金融、新型基础设施等领域的制度型开放,提高深圳数字贸易竞争力。

  李长安:大力推进制度型开放,是提高中国在国际经贸规则和标准领域话语权的重要战略部署。为此,对内要构建一套与国际贸易投资通行规则相衔接的基本制度体系和监管模式,对标国际先进标准,在审批准入、市场竞争、产业政策、知识产权、营商环境等方面加大改革力度;对外要积极参与相关规则修订,推动形成更加透明、包容、平衡的现代化多边规则体系。加大中国规则、标准的输出力度,让更多的贸易伙伴接受、认可。加大创新的力度,提高中国规则、标准在国际上的话语权。

  匡贤明:推进制度型开放,一方面,需要加大服务业市场开放,推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这是当前开放的重点领域。另一方面,需要加快规则、标准与国际的对接,在融入国际规则与标准中参与国际竞争,扩大自身实力,在赢得竞争优势中让国际市场接受自己的规则和标准,实现规则、标准“走出去”。从政府层面来讲,一方面需要加快“放管服”改革,构建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另一方面需要强化对外经济职能,构建多层次、多体系的企业“走出去”服务体系,保障企业“走出去”的发展安全。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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