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阳不用色变

2022年07月06日 07:30   来源:钱江晚报   陈江

  生活中,挡在求职者面前的屏障很多。“女性不要”“35岁以上不要”“第一学历非211、985不要”……现在又多了一条:“进过方舱的不要、阳过的不要”。

  最近一段时间,曾感染过新冠的陈峰和他的同伴,在上海求职时吃了无数次这样的闭门羹。据新民晚报报道,今年春天,陈峰从外地赶赴上海,在方舱医院工作时期被确诊为阳性,但如今他早已治愈出院。迎接新生活的他出去找工作,却发现不管是电子厂,还是保安、快递分拣员等,都在招聘要求里写着:“阳过的不要、进过方舱的不要。”

  从报道来看,像陈峰这样求职屡屡受阻的并非个例。当下,上海已经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而陈峰及其他新冠康复者在求职时,仍然遭受令人费解的歧视,此等情形让人担忧,引发了舆论强烈关注。

  有的用人单位,对新冠康复者“另眼”相看,或许有“怕复阳”等可以理解的原因。但今年已经是新冠疫情暴发的第三年,大家对新冠病毒的认知可以说今非昔比,就医学角度所言,作为康复者并不具有传染性,人们理应对此更加包容,用人单位更应该卸下心理负担,对康复者求职一视同仁,甚至给予一定程度的保护。

  更何况,就业权是劳动者的基本权利,不能被任何人、任何机构无缘无故地剥夺。我国的《就业促进法》和《传染病防治法》都有明确规定,劳动者有平等就业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因为应聘者曾经“进过方舱”“阳过”,在其已经治愈的前提下,还对人家设置就业屏障,不仅违反科学理性,还触犯了法律法规,对当事人造成二次伤害,缺失了文明社会应有的人性关怀。

  如何对待新冠阳性康复者,对社会治理水平和文明程度都是一次考验。不妨考虑在健康码中遮挡核酸检测阳性记录,实行仅在后台可见的人性化操作,从而保护康复者就业时免遭歧视。

  无论如何,希望陈峰们尽快回归正常生活。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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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06 07:30 来源:钱江晚报 陈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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