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督察要落实问责 坚决不允许“表面整改”

2018年11月21日 07:42   来源:南方日报   扶青

  又见环保督察“表面整改”!这一次被点名的是山东省潍坊市。19日晚,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通报称,潍坊市围滩河治理“走捷径”,验收后水质“回到从前”,沿线大量生活污水仍在直排。原来在去年,中央环保督察组便指出了围滩河水质常年为劣V类,污染严重。对此,山东省和潍坊市分别出台了整改方案,提出进行综合治理。但通过此次“回头看”,中央环保督察组发现所谓的综合治理是依赖投放药剂,追求短期改善,近一年来,该工程耗资4700余万元,但基本上未见成效。

  环保督察揭开污染的盖子,本指望地方政府能知耻而后勇,在治污上有所作为。谁曾料想,有些地方非但不好好悔改,反而顶风违纪、阳奉阴违,试图蒙混过关。此前,通过中央环保督察组的多次点名来看,“表面整改”“假装整改”“敷衍整改”绝不止是个别现象,它在许多地方以不同形式存在。之所以如此,原因是多方面的,比如不少人仍然认为,短期内牺牲环境换取增长不可避免;即使被点名批评,依然受制于GDP诱惑,不敢下决心、动真格治污;有的地方,还存在“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思想,认为环境基础好,有点污染无所谓。无论哪种想法,都与新发展理念背道而驰。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各地应该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使命担当,对环保督察落实整改建立一个正确的认识。

  认识不清,落实就会走偏;境界不高,作风就会漂浮。围滩河治理“表面整改”,是环保督察落实整改存在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的又一个鲜活样本。从之前中央环保督察组的数次通报中,我们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即“假装治污”“假装整改”并不是孤立的表现,一些地方上级主政部门的默许纵容,客观上也起到了助推作用。就如同此次围滩河“撒药治污”,也很难说是基层部门自主决定的。因为治污有没有效果,最终还得由地方上级部门来验收。诡异的是,这条河竟然顺利通过了验收,尽管整改方案明确了水质改善外,还包括围滩河综合治理工程、流域内污水收集处理、河道堆存工业原料清理等。对照来看,不仅其他事项没做到,连水质改善也仅有一两个月的达标,无怪乎有人认为,“表面整改”的另一面是“表面验收”。

  可以说,没有中央环保督察组的“回头看”,这次“撒药治污”很可能就蒙混过关了——这正是问题的关键所在,一条地级市污染河流的治理,也要靠中央环保督察组亲自来抓吗?在这方面,必须要再次强调,落实整改是环保督察的“最后一公里”。要打通这一公里,就绝不允许说一套、做一套,绝不允许得过且过、敷衍应对,绝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要行动和手段两手抓,首先要列出问题清单,明确任务表和时限表,一一对照、逐条落实、挨个验收,坚持有什么问题就整改什么问题,是谁的问题就由谁来负责整改;其次,要有雷霆手段,真刀实枪地追究责任。对地方落实不力、整改不到位的,必须要进行一系列的追问追责,搞清楚背后的原因,特别是对敷衍整改、拒不整改的,相关部门必须抓住典型,严肃追责。

  中央环保督察组再一次批评“表面整改”,虽然点的是围滩河的名,但更多地方也要引以为鉴。如何成为借鉴?落实惩戒措施,严查到底,追责到人。任何一项督察工作,都不能“枪里没有子弹”,只有落实问责,让“表面整改”的人有切实痛感,才能形成震慑力,刹住弄虚作假的不正之风。

(责任编辑:邓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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