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路死悲剧”拷问城市安全管理细节

2018年10月09日 11:55   来源:东方网   吴玲

  2018年10月7日下午2时30分左右,四川省达州市达川区东环南路103号人行道发生跨蹋,面积约10平方米。经调取视频监控和走访周边群众,疑似有4人掉入坑中。因救援现场地下管网复杂,救援难度大,后加派大型机械设备投入救援,经过消防官兵的奋力搜救,于10月8日00:10,发现一名被困人员,现已送往医院救治,目前医院宣布抢救无效死亡。目前救援仍在紧张有序进行。(10月8日央视新闻)

  风平浪静的天气,既没有什么不可抗拒的因素,道路说塌就塌了,4人被吞噬,一被困者经抢救无效死亡,其他三人仍在救援中。城市道路出现突然路面塌陷,四川并非是个案,近年来,在全国各地道路塌陷事故多次发生,发生这样的事故令人震惊更使人心痛。

  目前路面塌陷的原因报道语焉不详,不得而知。但是屡屡发生的“路面塌陷悲剧”令人深思。这是飞来的“天灾”,没有地震等天灾因素,不是人祸又是什么呢?这是不言自明的。这究竟是施工质量问题,还是“地漏隐患”没有排除,或者修建时粗心大意,埋下了路面塌陷的安全隐患,无疑是将人民群众的安全视为儿戏。

  “道路是为人服务的,是人的活动场所。”道路宽敞整洁的同时,市民出行也应安全放心。纵观这些路面塌陷事故原因不一,有的在设计环节就出现错误或不规范,有的在施工安全质量控制环节有问题,还有一些城市的地质状况存在安全隐患没有及时排除等等,这些具体原因又往往可以归结于施工过程中安全环节没有跟上。虽然具体事故要具体分析,但不同城市发生的路面塌陷有无共性,显然值得当地有关部门认真梳理与反思。无论怎样,基础设施建设是为了让城市更美好,若安全无保障,一切都无从谈起。

  近年来中国的城市化建设突飞猛进,人们的直观感受是桥多了路面宽了。然而在满足城市道路的交通功能同时,更应该重视道路安全,未来安全性将成为城市道路建设中的重中之重。由于城市建设步伐加快,施工不断,城市道路等公共实施的管理产权不明晰,责任不清,在责任模糊的产权下,始终处于“三不管”的模糊无序,责任始终处于无从“寄托”的状态,不断上演“路面塌陷”,“窨井吃人”等等“公共草地悲剧”。什么以人为本,人性化管理变得扑朔迷离,公众的高度危险就在脚下,随时都会步入“魔鬼效应”的天灾人祸。好好的人一眨眼突然就“走路死”谁没就没了。

  今年1月7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意见》,提出“近年来,一些城市甚至大型城市相继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暴露出城市安全管理存在不少漏洞和短板。”《意见》要求“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始终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这些意见具有强烈的现实警示意义。针对目前城市路面塌陷事故频出,相关部门不应该止于修路,应该分清事故的第一责任人,只有问责才能保障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城市道路等公共实施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责任重于泰山,拷问着城市安全管理的细节。警示城市安全一刻都不能松懈。从某种角度上说,当务之急,是让有限的管理,从城市公共实施安全细节开始。让一个无缝的法律来严格城市公共实施的安全管理。让公众远离“走路伤”、“走路死”的“魔鬼效应”。

(责任编辑:李焱)

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