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须负起填平网络招聘陷阱的主体责任

2018年06月25日 11:15   来源:东方网   何勇

  不少人都有在58同城、赶集网等网络平台上求职的经历,也有求职不成反而上当受骗的经历。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近年60起通过58同城、赶集网发布虚假招聘信息的诈骗案例中,248名被告人通过发布虚假招聘信息诈骗,超过5500名被害人受骗,诈骗金额近亿元,甚至有人落入卖淫窝点、诈骗集团。(6月24日《澎湃新闻》)

  5500多人上当受骗,经济损失近亿元。这只是进入司法程序的数字,可能还有更多的人虽然通过网络招聘平台求职找关系,上当受骗,遭受了经济损失,但出于维权成本过高等原因,并没有选择走司法渠道维权,而是自认倒霉,独自承担经济损失,不了了之。

  实际上网络招聘平台陷阱泛滥导致求职者上当受骗,遭受经济损失甚至丧失性命问题由来已久,并不算什么秘密,早就引起了社会的关注。特别是在去年,东北大学资源勘查工程专业的毕业生李文星通过BOSS直聘找工作,结果遭遇传销骗局而丢掉性命,引起舆论高度关注。

  《网络安全法》规定,网络运营者为用户提供信息发布、即时通讯等服务,在与用户签订协议或者确认提供服务时,应当要求用户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用户不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的,网络运营者不得为其提供相关服务。任何个人和组织发送的电子信息、提供的应用软件,不得设置恶意程序,不得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也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向上网用户提供良好的服务,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内容合法。换言之,网络招聘平台必须对平台上发布的求职信息进行审核,确保其真实性。特别是求职招聘的双方终究要走向线下,不可能永远在线上完成,这就要求招聘平台以更严格标准对信息进行审核,不能让虚假招聘信息发布出来。

  网络招聘陷阱泛滥,而且长期存在。很显然,网络招聘平台没有尽到应尽的防火墙、过滤网责任,没有依法按规认真审核发布在招聘平台上的求职、招聘信息,在网络招聘陷阱问题上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然而,网络招聘平台虽然没有尽到审核责任,导致虚假招聘信息频频在招聘网站上发布,让求职者上当受骗,但网络招聘平台却几乎没有自己的不负责任承担任何责任,连向上当受骗的求职者的赔偿责任都没有承担。这使得招聘平台弱化了自身的责任,即使网络招聘陷阱泛滥,也没有尽起责任。

  保障求职者可以安全的通过网络招聘平台求职,终结招聘平台充当违法犯罪分子“帮凶”角色,平台必须负起主体责任,填平网络招聘陷阱。这需要完善法律法规,明确招聘平台在网络招聘陷阱上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轻则承担民事赔偿责任,重则承担连带的刑事责任,切实提高招聘平台没有尽到审核责任的违法成本。只要这样,才能真正倒逼招聘平台依法按规办网,履行法定责任,保障用户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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