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不让牛奶供应商“试喝”牛奶?

2018年05月24日 10:35   来源:东方网   李先梓

  近日,安徽宿州市萧县教体局下发通知称,因部分学校供应的学生牛奶疑似存在安全隐患,经检测合格后恢复供奶,要求班主任提前一小时试喝,以确保学生饮用安全。此举引发广泛质疑。22日下午,萧县网宣办官微发布通报称,班主任试喝制度目的在于增强班主任责任心,并无让班主任承担安全风险的意图,目前该项工作并未执行,已及时撤销通知决定,已停止学生牛奶的供应。(5月23日《新京报》)

  网上自然是一片质疑声:班主任喝坏了怎么办?学生食物出问题,怎能让老师担风险?教师作为公民和劳动者,其人格尊严和生命健康权怎可肆意侵犯?

  萧县网宣办关于“增强班主任责任心”的解释,正反映了教育管理部门乃至政府部门对于学校学生安全管理方面的观念和理念,即班主任是学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为学生的安全负责。所以,官方尽管一再否认此举有“让班主任承担安全风险的意图”,但这种否认显然没有多少力度。

  一般说来,在教育管理部门和学校看来,学生安全比老师安全重要得多,宁可让老师承担安全风险,也不能让学生承担。因为,老师出了事容易解决,而学生一旦出了事,就是天大的事情,政府和学校就要承受来自各个方面的压力。在这种学校安全管理观念下,无论是教体局还是学校,当面临老师安全和学生安全相冲突的时候,当然要首先把学生的安全放在首位,让老师冲在前面去遮挡可能的风险,倒不是有侵犯老师人格尊严和生命健康权的主观故意。

  从某种意义上说,这种以学生为主的安全管理观念并没有错,甚至是进步的表现。毕竟,这样能够促使老师时时把学生的安全放在心上,从而加强安全管理,确保万无一失。但另一方面,这却在无形之中增加了学校和老师的心理压力,在教学管理中战战兢兢如履薄冰,以至于会“减配”——凡是有可能出现安全问题的活动一概省去,这些年,许多学校全都不约而同地取消了郊游活动,取消了体育课上容易发生碰撞伤害的科目。一些胆小的老师,甚至连学生犯了错都不敢予以严厉批评,唯恐学生受不了出现心理问题。而萧县的这次学生奶恢复供应,尽管已经有了相关部门的检测合格报告,但在“班主任试喝”制度受到质疑之后,干脆停止供应。

  凡事过犹不及。强调安全当然很有必要,但也不能因噎废食。实际上,在确保学生奶的安全问题上并非无解。制定“试喝制度”是可以的,关键在于由谁来“试喝”。在这一点上,教体局不妨借鉴二战期间美军检验降落伞质量的方法,由牛奶供应商“试喝”。在现代的信息收集和传送手段下,做到这一点几乎没有多少难度。由牛奶供应商来“试喝”自己生产的牛奶,来承担可能的安全风险,也不存在任何侵犯人格尊严和生命健康权的法律争议,难道不是最为理想的方式?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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