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这门“古老的生意”在新技术的催化之下迅猛发展。与之相伴,以暴力催收为主要表现特征的非法活动愈演愈烈。要杜绝暴力催收,“堵”住民间借贷并不现实。在对非法金融活动加强打击力度的同时,还需从源头上想办法,改进金融服务,完善征信体系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金融市场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民间借贷这门“古老的生意”在新技术的催化之下迅猛发展,花样也不断翻新。与之相伴,以暴力催收为主要表现特征的非法活动愈演愈烈。日前,中国银保监会联合四部门发布的2018年第10号文件《关于规范民间借贷行为 维护经济金融秩序有关事项的通知》就剑指暴力催收,明确要严厉打击以故意伤害、非法拘禁、侮辱、恐吓、威胁、骚扰等非法手段催收贷款。
与商业贷款不同,民间借贷的资金交易大多发生在半公开甚至秘密的情况下,借贷双方仅靠信誉维持,一旦遇到情况变化,极易引发纠纷甚至刑事案件。比如,近年来频发的“校园贷”“裸贷”等案件,有些甚至酿成家庭惨剧,严重扰乱了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秩序。所以说,推动民间借贷健康发展,不能任由其“野蛮生长”,这不仅是出于金融领域防风险的需要,更是出于保障消费者权益、确保社会公平正义的需要。
长期以来,民间借贷一直游走于灰色地带,整治、规范民间借贷难度极大,因其本身即存在悖论。从根本上来说,民间借贷之所以发生,是因为资金供给和需求的脱节,在经济体中总有一部分借款人,其借款需求无法从正规的金融机构得到满足,进而转向其他借款途径。即使需要支付比商业贷款高出多倍的利息,出于便捷性、隐私性等多方面的考虑,一些借款人也愿意采用民间借贷的方式周转资金。
在“熟人社会”中,民间借贷的违约比例并不高,随着社会人员流动性的增强,人际关系制约因素大为减少,特别是在新技术条件下,催生出了一些借贷平台。由于各种信息不对称,内部风控不规范,借贷更容易发生在高风险的放款人和借款人之间,这两类人博弈的结果使得一些非常规手段出现在借贷纠纷的处置中,进而导致一些恶性事件发生。从已有案例来看,在不少民间借贷中,一些借款人往往处于弱势地位,许多看似“合理”的借贷合约,很可能暗藏种种有违公平的“套路”,有的甚至就是陷阱。
要杜绝暴力催收,“堵”住民间借贷并不现实。在对非法金融活动加强打击的同时,还需从源头上想办法,改进金融服务,完善征信体系。新技术发展带来的问题,需要更多地通过新技术的更新换代来解决。研究表明,在一些征信体系发达的市场中,其网贷平台的违约率并不高。可以预见,未来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各种金融科技的协助之下,随着征信体系的逐渐完善,游走于灰色地带的民间借贷也将逐渐走到“阳光下”,阳光透明正是防范金融风险的最有效手段。(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陆 敏)
(责任编辑:武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