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别戴着“有色眼镜”识人用人

2018年01月05日 07:42   来源:深圳特区报   

  在日常生活中,因“爱”或“恶”,最终将态度与情绪覆盖到与对象相关的一切,其实很不理性。倘若为官从政者也以爱屋及乌、憎人及物的态度识人用人,影响更坏。如此“推爱”“导恶”,难免导致用人不公,甚至引发团团伙伙、亲亲疏疏,最终影响风气、污染政治生态。领导干部识人用人避免感情用事,至关重要。本期“廉议汇”就此话题邀请3位嘉宾进行讨论。

  然玉(四川成都 媒体人):在日常工作中,领导干部根据一己好恶来识人用人的情况确有存在,由此也衍生了一系列负面后果。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一现象所暴露的,恰恰是一套科学有效的选人用人机制的缺位。

  只有坚持党组织的领导把关与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程序相结合,方可真正举贤任能。选人用人,从来不是领导干部一个人的事情,而必须严守组织规范和组织流程。明确干部选拔的硬性标准,并将之贯穿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全过程,才能真正选出德才兼备、人岗相适的人才。

  何勇(山东临沂 自由撰稿人):“领导的责任,归结起来,主要是出主意、用干部两件事。”领导干部要用好干部,其前提条件就是要有一双识人的慧眼。正如曾国藩所言,“用人必先知人”。否则,就会像历史上的王安石一样,识人不明,用人不当,提拔重用一批宵小之徒从事变法工作,贻害无穷。

  领导干部必须打破固有思维识人待人,不能戴着“有色眼镜”按照个人喜好对下属和他人进行分类、贴标签,不能只是根据心中既有的“条条框框”识人待人、选人用人,而要做到“宰相肚里能撑船”,听其言观其行,做到精准、客观、公正地评价一个人。

  江德斌(浙江台州 职员):人皆有好恶之分,不仅是对待事物,对待他人也一样。领导干部掌握着一定的权力,在用人方面如果被自己的好恶所左右,凭借个人感觉去挑选人才,就容易被个人情绪影响,被表面现象所迷惑,往往会出现用人不当、用人失误,给国家和社会带来重大损失。

  那么,领导干部应该如何识人用人呢?首要应慎重其事,不可被个人好恶情绪影响,秉持公平公正的原则,评价人才的能力、品质,做到用人以贤、用人以才。其次要尊重民意,在用人之前,做好各方面的调查工作,征询大家的评议,从而综合衡量其能力。再者要坚持人才考核制度,采取定期检验工作能力、成绩的做法,如果名不符实,就及时撤换掉,不要顾惜面子,避免耽误工作。

  (整理:姚龙华)

  选人用人要有公心

  姚龙华

  “尚贤者,政之本也。”治国之要,首在用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用一贤人则群贤毕至,见贤思齐就蔚然成风。选什么人就是风向标,就有什么样的干部作风,乃至就有什么样的党风。”可见,领导干部怎样识人、用人,是关系党和人民事业的关键性、根本性问题。

  “古者圣王,甚尊尚贤而任使能,不党父兄,不偏贵富,不嬖颜色。”用人公道、任人唯贤的好做法自古有之。然而,现实中也有些领导干部私心杂念太重,容易感情用事,在选人用人时被“爱屋及乌”“恶其余胥”式的心理定势牵着鼻子走,把任人唯贤丢在一边,任人唯亲、任人唯利,导致“说你行你就行,不行也行;说你不行你就不行,行也不行”“带病提拔”“因瑕废玉”的怪象时有出现。

  古人说,宁可不识字,不可不识人。识人用人要准,便不能戴着“有色眼镜”看人,否则极易“失真”。我们常说,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在干部的选拔任用上,要多到基层干部群众中、多在乡语口碑中了解干部,多渠道、多层次、多侧面识别干部,坚持原则,严格标准,不搞感情用事,摒弃个人好恶的影响,摆脱亲疏远近的干扰。

  “任天下之大,立心不可不公。”选人用人要有公心。保持求才之度、容才之量,时刻站在全党大局和人民群众立场上考虑问题、识别干部,不为个人得失所困、不为人情关系所缚、不为歪风邪气所扰,为好干部说公道话。同时,严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链条和决策程序,把知事识人责任纳入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体系,营造客观公正的选人用人环境,让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干部脱颖而出,真正受尊重、受重用。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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