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礼让行人开始重塑马路生态

2017年11月15日 09:30   来源:武汉晚报   杨京

  据《武汉晚报》报道,市民骆先生因驾车未在斑马线上礼让行人,被认定为交通违法,罚款100元扣3分。骆先生觉得自己冤,因为当时路口没有红绿灯,他在斑马线前减速,见行人停下不动,便径直开了过去,没想到却吃了罚单。

  最近这段时间,有关“未礼让行人被罚”的新闻,在全国各地都有出现。不少驾驶员都对此规定表示了不解甚至质疑。一个有关于此的网络段子说,以后遇到路边有行人必须等他先过,他不过你就下车劝过去、扶过去、背过去……否则挨罚没商量。

  虽然各种声音很多,但要对此事进行讨论,首先是摒弃“屁股决定脑袋”的思维,即只把自己套入“驾驶员”或“行人”的角色,否则很可能陷入各说各话,甚至形成对立。更何况,行人和驾驶员本身就不是固定的。至少开车出行的人,总会在某个时刻成为横穿马路的行人。

  一个不需要讨论的问题是:人的生命安全应该永远大于路权,这也是“礼让行人”规定的初衷所在。在这个前提下,有关“影响通行效率”之类的质疑理由,自然显得有些站不住脚,起码有避重就轻之嫌。

  至于说类似“行人站路边却不走”的场面,一方面,这显然是少数极端情况,同时也跟目前行人的普遍心态和行为习惯有关。这样的问题,尽管需要时间在人车互动中磨合解决,但不能成为质疑规定的理由。

  除此之外,更值得思考的是,法律法规将以什么方式,在何种程度上影响和塑造公众的日常观念和行为。

  每每说到“车不让人”和“中国式过马路”的乱象,总有人举出在发达国家的所见所闻加以对比。实际上,并不是人家的司机和行人天生素质就高。如今的局面能够成为常态,同样是靠长期的强制规范形成的。

  说起来,这有点类似于当初对酒驾和醉驾的严惩。从“少喝点开车不碍事”,到“开车不喝酒”成为公众的普遍共识,同样经历了这样的过程。就此而言,这或许是“礼让行人”的规范,在建设文明马路生态中更大的意义所在。

  当然,在承认其良善初衷的前提下,法规要取得预期的效果,不仅需要公众的配合和自律,更需要不同群体间的理解。为了尽可能地减少争议出现,管理部门在管理中的细化执行和及时释疑也必不可少。

(责任编辑:臧梦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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