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审判 要在专业化上下功夫

2017年08月11日 07:47   来源:深圳特区报   王琳

  一个法官对于普通案件的审判可能已是“行家”,但对于金融审判,则未必敢称“专业”。金融案件作为司法领域中一类特殊的案件,迫切需要司法机关建立高效、专业的工作体制来应对

  最高法近日印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审判工作的若干意见》,就人民法院加强金融审判工作,保障经济和金融良性循环健康发展提出了30项意见。《意见》要求,要以服务实体经济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引导和规范金融交易。要遵循经济、金融的发展规律,以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为价值本源,依法审理各类金融案件。

  作为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在经济发展和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已越来越重要。随着金融创新步伐加快,尤其是互联网与金融的深度融合正在颠覆行业生态,相比之下,金融立法严重滞后于金融市场的发展,这让金融案件的疑难程度和复杂程度都大大提升。如何充分发挥司法的专业优势,让金融案件得到公平公正的审判,对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健康至关重要。

  但金融案件毕竟不同于传统刑事案件或民商事案件,金融案件的审判和执行,往往伴随着涉诉金额高、诉讼保全多、衍生案件多、案件送达难、执行难度大等复杂的问题,没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储备和相关案件的审判实践经验,很难把握其中的法律关系。这里的“专业”,不仅仅指向法官的“审判”专业,同样指向与审理对象紧密相关的“金融”专业。一个法官对于普通案件的审判可能已是“行家”,但对于金融审判,则未必敢称“专业”。金融案件作为司法领域中一类特殊的案件,迫切需要司法机关建立高效、专业的工作体制来应对。

  正是基于这一背景,《意见》将金融审判专业化提升到了更为重要的地位,并提出了金融专业化建议和队伍专业化的重要举措。法院将根据金融机构分布和金融案件数量情况,在金融案件相对集中的地区选择部分法院设立金融审判庭,探索实行金融案件的集中管辖。在其他金融案件较多的中级法院,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设立专业化的金融审判庭或者金融审判合议庭。

  金融审判专业化除了审判组织专业化之外,审判人员的专业化更是重中之重。近年来,法院在金融审判庭等专业化建设方面倾注了大量精力,取得了不少成绩。但由于金融业务的日新月异,专业化的金融法官无论是在人员储备还是在专业培训等方面,均存在颇多不足。在专业金融法官的选择上,法院还需要进一步拓宽专业化人才的来源渠道,建立与金融监管机构交流挂职、联合开展业务交流等金融审判专业人才的培养机制,甚至借鉴国外专业法官的选拔方式,将富有金融法律实务经验的律师选拔到金融审判队伍中来。同时,强化全国范围内的金融法官专业培训与交流使用,努力造就一支既懂法律、又懂金融的高素质金融审判队伍,不断提升金融审判的专业化水平。

  (作者系法律工作者 资深媒体人)

(责任编辑:范戴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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