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赔小黄车” 新技术与人磨合之痛

2017年07月25日 07:44   来源:武汉晚报   鲁珊

  全国首例“共享单车索赔”案件近日引发关注。上海一名11岁男童在骑行共享单车时遭遇车祸身亡。男童父母起诉车祸肇事方后,也将小黄车告上法庭,索赔878万元。

  这件事的法律分责其实很明显。

  在共享单车的用户协议中,12岁以下儿童是不能骑行的,也因此并没有保险赔偿。

  而车祸中的男童,既没有使用父母手机,那是怎么开的锁呢?如果使用了非正常手段,那小黄车反而成了侵害对象。这件事从法律上说,父母监管不到位的责任是直接责任,而共享单车所应担负的,是一种间接责任。

  但是,问题不能这样简单地看。正因为共享单车是新生事物,它带来了前所未有的便利,也隐藏着以前未曾遇到过的风险,新技术与人的磨合是全新的,父母固然有监管责任,但恐怕有些父母自己都没用过共享单车,又怎么能预见到一辆共享单车的危险?多少技术在日新月异的更替中,身为社会人,身为人之父母,并不能默认每个成人都是新技术的娴熟者,也是新规则的驾驭者。

  男童父母在诉求中说,“ofo立即收回所有机械密码锁具并更换为更安全的锁具。”——与其说这是法律诉求,不如说是一种公益性呼吁。从技术上说,ofo做得不如别的共享单车,机械锁没有很好地封堵儿童骑行。

  男童的父母起诉小黄车,这是一个几乎不可能赢的法律诉求。但这个案子本身,客观上引发了极大关注,人们开始熟知“12岁以下不能骑行”,开始梳理各共享单车的保险赔偿,开始关注城市专用单车道的问题。这些,是这个惨痛的事故带来的巨大社会效应,也是这个案子超过法律范畴的意义所在。

  面对全新的共享单车行业,或者,面对新技术正在迅速裂变的技术社会,技术与人的磨合,远比技术的问世要难得多。在理想的状态下,我们希望新兴行业可以做得更超前,比如“及时更换机械锁”等等,我们也希望社会加强规则意识,比如“强化12岁以下禁止骑行”等等。我们真的希望,这些技术与人的磨合,在惨剧发生之前就进行,而不要以一个孩子的生命为代价。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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