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300元6天港澳游”

2017年07月25日 07:27   来源:经济参考报   

  如何看待“300元6天港澳游”

  □史洪举

  300元6天5夜港澳游,划算吧?吸引了200多位游客报名。结果,游客被强制购物。进金店4小时没买东西,就被关小房间,“想出去就得买”。在巧克力店,导游威胁不买不给饭吃。此事,南京旅游局已经介入调查。

  6天5夜只需300元的“港澳游”,想想都不可能。很多网友批评受害游客,认为其贪图小便宜在先,不购物被关小房间实属咎由自取。其实,此类论调可谓打错了靶子。低价旅游的关键在于低价是诱骗消费者上钩的幌子,等消费者掉入“坑”中,来到人生地不熟的环境中后再强迫购物。这既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强迫购物时的威胁、辱骂、关小房间等行为,又侵犯了其自由选择权和人格尊严,甚至可能构成犯罪。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威胁、辱骂游客的行为主要发生在香港,但并不妨碍南京的执法机关调查处理。

  很多人将低价游屡禁不止归结为游客贪图便宜,并由此认为被宰游客活该。其实,这是正义观与是非观的错位。众所周知,趋利避害、追求实惠是每个人的理性选择,或者说是本性使然。日常生活中,很多人均参加过电商平台的秒杀或低价抢购,每逢“双十一”等大型促销甚至守在电脑前抢购低价商品,在超市中也会倾向于选择正在低价促销的商品。因此,不能因为消费者贪图蝇头小利就将商家的欺诈行为合理化。以“300元6天5夜港澳游”为例,有人怀疑费用为何如此便宜时,被告知是为庆祝香港回归20周年组织的一个特别活动,获得了铁路局和航空局的赞助。这与其说是普通的消费纠纷,不如说就是彻头彻尾的骗局。对此,很有必要启动刑事追责程序,让欺骗者承担更重责任。

  长远来看,要想挖掉这颗毒瘤,必须从严治理。一应确保信息对称,可根据正常旅游团的平均消费水平对重点旅游线路制订指导价,并通过网站、短信、微信等方式提示游客,且强制商家在显著位置公示,让消费者有所参照。二应推行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写明游客基本权利,作为判断商家是否存在过错的主要依据。三应推行“强迫购物可退货”机制,让低价游组织者得不偿失。

  首例电商打假案的 积极意义

  □何勇海

  报载,7月20日,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对淘宝诉平台售假店铺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法院认定,被告的售假行为,对淘宝商誉造成损害,要求被告向淘宝赔偿12万元。据悉,该案系全国首例公开宣判的电商平台诉售假店铺案。

  案情大致是这样的:姚某从2015年始,在淘宝出售宠物食品。去年5月,淘宝与玛氏联合发现,姚某销售的“Royalcanin”猫粮存在假货嫌疑,遂以神秘购买的方式,在该店铺购买了一袋价格99元的宠物猫主粮。经过品牌方鉴定,该猫粮为假货,随后淘宝将线索移送警方,姚某被警方抓获。而淘宝则以“违背不得售假约定、侵犯平台商誉”为由将姚某告上法庭。

  阿里对假货的“零容忍”态度以及不懈的打假努力,一直有目共睹。与世界百余品牌搭建全球首个“电商+权利人”共建体系平台,与品牌商联合打假,与部分世界品牌组建“大数据打假联盟”,对外披露“售假账户操控人”、“假货生产企业”两张大数据打假地图、首批“百家售假企业黑名单”,呼吁有关部门“像治理酒驾一样打假”,一直积极配合各地公安打假,等等,无不走在了众多电商平台的前面。

  但打假不能仅靠电商,电商打假也不能仅靠阿里。消费者苦假货久矣,不管哪个电商平台都有责任清扫假货,用网络技术、法律手段惩治各自平台内的售假店铺。售假分子个人行为也会引发平台商誉损失。在阿里以巨大的投入严打假货时,其他平台不能睡大觉,当对假货形成合围合剿之势。

  全国首例电商打假案公开宣判,意味着司法对网购中的假货泛滥,也开始提到了重视高度,开始通过司法渠道打假,推动打假走向制度化、司法化。据报道,淘宝还在上海起诉售卖假五粮液的一位90后卖家,在深圳起诉售卖施华洛世奇假表的另一位商家,目前这两起案件还在审理当中。淘宝“第一案”胜诉后,期待有更多深受假货之害的电商平台、品牌企业以及消费者,早日拿出法律武器,将售假店铺绳之以法。

(责任编辑:范戴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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