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票平台捆绑销售 涉嫌多项侵权

2017年04月18日 07:15   来源:经济参考报   

  商标质押融资 亟待科学评估体系

  □吴学安

  报载,上海艾妮维农产品专业合作社已经连续两年以品牌质押的方式获得了300万元银行贷款,贷款利率低于6%。并不是所有的农业企业都有资格获得这样的贷款,只有那些拥有上海市著名商标或上海名牌产品商标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过专业机构的评估和信用服务机构出具征信报告后,才有可能获得不超过品牌评估价值30%、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贷款。

  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是一种具有创新意义的信贷品种,是指具有品牌优势的企业用已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依法核准的商标专用权作质押物,从银行取得借款,并按约定的利率和期限偿还借款本息的一种贷款方式。通俗地讲,就是企业法人以其商标作为抵押,向银行借钱。但从全国来看,截至去年9月底,商标质权登记数量为895件,融资金额462.5亿元,相对于我国1000多万件的注册商标总量和2000多万家的企业总数来说,显得极不相称。

  早在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明确建立包含商标质押在内的知识产权质押制度。但一直以来,银行、企业开展商标权质押贷款工作积极性并不高,尤其是银行部门认为商标权质押贷款存在很大风险。对企业而言,则认为商标质押贷款要求太高,手续麻烦,想从银行拿到贷款难以实现。

  商标专用权质押实现的一个重要条件,是商标专用权能够实现变现。质押权人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能够通过商标专用权的变现来实现债务弥补。商标融资最难的环节是对商标的价值评估。从整体看,面临着三个方面问题。首先是评估难,阻碍了业务的开展。其次是变动大,银行贷款风险高。还有变现难,如果企业不按期还款,商标价值将难以进行变现交易。尽管国内已经出现了一些专业的品牌评估机构,但这些机构收费较高,对中小企业而言,是一笔不菲的支出。

  目前我国还没形成被普遍接受的统一的商标专用权价值评估体系,现行会计制度也不能全面准确地反映其价值,这已成为推广商标权质押融资的最大障碍。政府出台政策性帮扶,建立长期稳健的中小企业商标专用权质押融资的政策支持机制,已成为当务之急。

  购票平台捆绑销售 涉嫌多项侵权

  □苑广阔

  记者调查发现,目前的主流在线购票平台,包括携程、同程、去哪儿、途牛,几乎都存在消费者只想买张机票,但是系统却不知不觉把多项收费服务都放进消费者订单的套路。更有甚者,连个别航空公司的官网,也存在偷偷摸摸捆绑销售的现象,让消费者防不胜防。

  基本的套路是这样的:消费者进入这些在线平台的购票页面之后,只要进行了在线订票的相关操作,那么在消费者完全不知情,当然更谈不上同意的情况下,系统会“热心”帮忙勾选航空保险、贵宾休息室、酒店大礼包等付费服务项目,而且页面也不做任何提示。这样一来,如果消费者不另外点击“明细”去看,而是直接点击付费,就会稀里糊涂地为这些不明账单付钱。

  而最让人愤怒的是,因为这些收费项目都不是消费者自己选择的,所以并不知道自己可以享受这些收费项目背后的权利,那么就会导致多数消费者为这些收费项目买了单,但是最终并没有去进行消费、享受自己应该享受的权利。虽然有些发现不对劲的消费者通过手动方式取消了一些收费项目,但还有一些收费项目,比如价值几十元的酒店优惠券,根本无法取消。

  这些在线购票平台,不但进行捆绑销售,而且不是偷偷摸摸就是强制性进行,根本不给消费者选择的机会和权利。即便你想捆绑销售,那么也应该把选择权还给消费者,由消费者自己来决定需要哪些服务项目才行,这是最为基本的市场原则。

  一个套路的背后,已经涉嫌多重违法违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而《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二条规定:经营者销售商品,不得违背购买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而这些在线购票平台的行为,明显涉嫌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

  希望消费者在购票时多加留心和注意,避免落入套路的同时,向这些套路说不。需要有关部门完善政策,完善制度,加强联合执法,制止这种行为,维护消费者利益,维护市场秩序。

(责任编辑:范戴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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