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公安局不如第三方调解机制

2016年12月20日 07:40   来源:经济参考报   叶祝颐

  报载,近日,全国首个医疗公安局在辽宁省锦州市挂牌成立,已于本月14日正式开始接警,并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随时可接受报警。此次锦州公安设立的涉医类特色公安局在全国范围内尚属首创。

  医疗纠纷是一个带有共性的社会问题。为了应对医疗纠纷,医院煞费苦心,有的配备钢叉、催泪弹对付医闹,有的给医护人员配备钢盔上班,有的聘请警察担任副院长。患方雇请医闹维权,干扰正常的医疗秩序,其行为无疑错误,还涉嫌违法犯罪,对职业医闹无疑要重拳打击。设立医疗公安局,希望借助警察的力量震慑医闹,保护医护人员合法权益,维护医院正常医疗秩序,无可厚非。我们也不否认,重拳打击医闹对防止医疗纠纷事态恶化具有积极作用。

  但是,医疗纠纷是一个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医疗警察打击医闹没问题,但是化解医疗纠纷并非普通警察能够胜任的。在医疗机构掌握话语权的情况下,医疗公安局到底是听患方申诉还是听医院的一面之词呢?医闹确实需要严厉打击,但是,医生医德不良又该承担什么责任呢?治病先要“望闻问切”,要化解医疗纠纷,关键要解决深层医患矛盾,建立互信医患关系。如果不疏通医疗纠纷出口,完善患方权利救济渠道,重建医患双方信任,依靠医疗公安局应对白热化的医疗纠纷,恐怕事与愿违。

  医患矛盾激化的症结主要在于,医疗纠纷处理机制不完善,患者维权遇到瓶颈。在医患矛盾白热化的当下,相关部门迫切需要做的是灭火。处理医疗纠纷,需要警察打击医闹为医院保驾,还要给患者提供表达诉求的便捷平台,在医院与患者之间找到一种公允、专业的平衡力量,这才是解决问题的重要途径。只有在第三方力量的作用下,医患关系才能公平博弈。

  建立专业的医疗纠纷第三方协调机制,给那些不信任医疗事故鉴定机构,嫌司法途径麻烦费事、花费大的患者一方,提供了制度出口与表达平台。在公正性方面,比带强制色彩的医疗公安局更易得到社会认同,也有利于降低患者维权成本,提高医疗纠纷处理效率。

(责任编辑:邓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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