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总则:法随时变,普法要全面

2017年05月11日 07:27   来源:红网   田影

  民法总则已于2017年3月15日经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1986年我国出台了民法通则,它的颁布为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基本的民事法律框架,结束了中国没有系统民事立法的历史。民法通则确立了“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现代民法基本原则,实际上是一个民事权利的宣言,在当时的时代背景下,具有巨大的进步意义。

  30年过去了,民法通则完成了它的时代价值,为了适应时代发展需求,民法总则草案2016年6月27日提请最高立法机关审议,2017年3月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于2017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从通则到总则,一字之变折射中国法治进步,彰显法随时变,是立法理念和制度的创新发展。

  民法总则,意味着民事权利的保护被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对于促进我国经济生活的健康发展,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民法总则以民法通则为基础,将其他民事法律中具有普遍使用性的规定写入总则,同时又为了适应时代发展需求,对网络虚拟财产、未成年保护领域等新型民事权利客体做出了规定。它是民法典的总则编,又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它对民事活动的基本原则和一般性规则作出规定。

  法,国之权衡也,时之准绳也。民法总则顺应时代发展,满足社会需求,从未成年人保护、网络科技、虚拟财产等多角度做了新的规定,各级普法机关,应把学习宣传民法总则作为推动全社会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举措,利用新媒体、官方微博、公益广告等创新宣传形式,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组织开展民法总则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等活动,努力增强民法总则宣传的时效性。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民法总则,彰显法随时变,各级执法部门应尽快熟知民法总则新规定,深刻理解和把握民法总则的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重点学习民法总则关于民事主体、民事权利、民事法律行为和代理、民事责任和诉讼时效的相关规定,确保新法得到贯彻落实。

  法,人民之法;人民,法之人民。人民守法,法亦爱民。民法总则紧随时代变化,根据人民需求,科学制定。全民学法、懂法、知法、用法,才是法之根本。人民群众要广泛参与到民法总则的活动中,学习与群众利益相关的民事法律热点问题,将民法总则新规定融入到日常生活中,形成全民参与的社会氛围。只有全民参与,民法总则才能发挥时代作用。

 

(责任编辑:范戴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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