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奖举报间谍也要“重讲”保密意识

2017年04月11日 09:52   来源:东方网   吴玲

  北京市国家安全局制定的《公民举报间谍行为线索奖励办法》今天发布并实施,公民向市国家安全局举报间谍行为,最高可获得50万元奖励。(4月10日《新京报》)

  北京市这个奖励规定好,对于调动群众参与打击间谍敌对犯罪活动的积极性,增强全民防间谍意识,保卫国家安全是非常必要的。但是仅仅有重奖举报间谍有功人员的激励措施远远是不够的。既重奖举报间谍有功人员还要“重讲”国家安全保密意识。从近年来媒体披露的典型案例来看,间谍活动往往就在我们身边,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的事就在我们身边。

  一直以来,大家都觉得间谍都是出现在谍战片中,没有把它想成现实生活中存在的一大问题。长期以来,说到国家安全,人们都是认为“那是国家安全部门的事,与我无关”,“普通百姓没有什么国家秘密可保”,一些人认为国家安全只限于政治、军事、领土等传统安全,对文化、信息、网络等非传统安全认识不足。“国家安全意识”缺失,在我们不少人心目中都有不同程度的存在。

  其实反间谍不仅是哪一个单位和部门的事,不是与我无关,而是与每一个公民有关,人人都应该有国家安全保密意识。《国防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公民和组织应当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国防方面的国家秘密”。

  随着中国的不断发展崛起,所面临的国家安全形势更为严峻复杂,一些敌对势力是无孔不入,往往通过各种渠道来刺探国家秘密。我们看到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无意泄密的,有被坏人利用收买的,出卖国家秘密犯罪的。2013年在在义乌打工的农民工,荆某在境外间谍的金钱诱惑、心理控制下,荆某开始死心塌地为境外间谍“卖命”,曾先后前往宁波和山东、福建等地刺探军事情报。湖南某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詹某某与境外间谍情报机关进行勾联和出卖情报,对我国军事利益安全造成了严重危害。还有如今少数大学生国家安全意识不强、社会经验不多,有的学生家庭经济条件不好,需要寻找一些经济来源,为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对其实施经济利诱提供可乘之机。

  每一位公民应该有这种“间谍就在我们身边”的危机感和保密意识,事实上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信息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等等无处不在,都与我有关。每一个人都可能成为泄密者。人人应有强烈国家安全防范意识,时时要有防泄密的“敏感性”,保持高度警惕,尤其是在全球化、互联网时代,网络已成为失泄密主要渠道,我们稍不注意就会有泄密的潜在危险。公民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时刻绷紧国家安全这根弦,自觉维护国家安全。增强法律意识,不被金钱所诱惑,保持高度“敏感性”,敢于向泄露国家秘密的现象作斗争,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

  国家安全也如同空气和水一样,与我们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在全球化的时代,每个人接触世界的机会多了,鼠标轻轻点,就可能有泄密的可能。每一个人都会自觉或不自觉的泄密,危害国家安全。一些境外间谍是无孔不入,他们利用一些人安全意识不强、社会经验不够丰富,用经济手段刺激人们为他们提供相关情报。有的境外间谍利用做兼职、发调查问卷之类的名目去吸引学生,以高额的酬金诱惑,却被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发展利用了,有的因此有意或无意上了贼船,成了泄密者,危害国家安全的罪人。习近平告诫我们:“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保证人民安居乐业,国家安全是头等大事。”“覆巢之下,安有完卵”!没有国家安定、社会稳定,就没有人民的安居乐业。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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