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游子思亲,归心似箭的日子里,中国的司法依法很热,中国的法官依然很忙,从中我们似乎也可以感受到中国司法跳动的脉搏,律动的神经
年终岁尾,中国人都很忙,忙着赶路回家,忙着采买年货,忙着走亲访友,忙着清洁打扫,总之,一个个都忙得不亦乐乎。而这两天,中国的法官们好像是最忙的一个群体,他们正以一天一个,甚至一天几个的速度忙着结一批备受舆论关注的大要案。
首先是贪官不过年。长年混在司法圈里的“老司机”都知道,中国司法界有个不成文的惯例叫“贪官不过年”。对大多数案情已经清楚的贪官,法院都会赶在年底之前把账给他结了,让他“踏踏实实”地过个年,今年当然也不例外。
1月23日,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原副主席苏荣受贿、滥用职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一审公开宣判,判处被告人苏荣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同一天,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辽宁省凤城市市委原书记王国强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依法判处王国强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人民币90万元。还是在这一天,江西省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江西省鄱阳县财政局经济建设股原股长李华波贪污一案,依法判处李华波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1月24日,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原党组成员、总经理王天普受贿、贪污案作出公开宣判,判处被告人王天普有期徒刑十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20万元。
如此密集地审理腐败案件,在中国司法史上并不罕见,相反,随着这些年司法反腐力度的不断加大,这种情况反而是更多了。正应了那句话“贪官不过年”。当然,法院集中审理腐败案件也不是为了扎堆,主要原因还是依法。根据我国刑诉法的有关规定,刑事案件都是有审结期限的,依法在审限内结案,是法官考虑的第一要素,也是案件的法律效果。但同时还有一个社会效果也必须考虑,那就是年终岁尾是腐败案件的高发期,很多官员都会在这个时候把持不住自己,拿了不该拿的钱,集中在这个时候审理腐败案件,可以起到警示来者、预防犯罪的作用,毕竟,打击与预防从来都是司法两大并行不悖的功效。
不只是腐败案在年底集中审理宣判,还有一些备受舆论关注的大要案也在年底有了结果。著名的山东疫苗案,在2016年的春天曾经搅翻了整个中国舆论场,人们怀着悲愤之情,对我国药品销售和监管领域中长期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全面反思,卫生部门也因此被弄得灰头土脸。
1月24日,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庞红卫、孙琪非法经营案一审宣判,判处庞红卫有期徒刑19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孙琪有期徒刑6年,并没收个人财产。
关于这个案子,有必要多说两句,有网友认为判轻了,其实不是这样的。法院对这母女俩的定罪是非法经营。根据我国刑法,非法经营罪的量刑是5年以下,情节严重的可以达到5年以上,这里没有上限。庞红卫因为此案被判有期徒刑15年,是有期徒刑中的最高刑,因之前的案子,她被合并执行19年。所以这么看来,对她的处理肯定不能算轻的。这也是司法机关回应民意、民情、民声,严惩严重危害公众安全感犯罪活动的一种体现。
还有一个公众关心的案子在年前大概也会有结果了,那就是天津大妈摆射击摊获刑案,这个案子一审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被告人赵春华有期徒刑3年零6个月。此案宣判后引发了公众的热议。根据媒体报道,赵春华的代理律师已接到天津市一中院的通知,此案计划于1月26日二审开庭审理。届时,律师将为赵春华作无罪辩护。案件是否会如舆论所愿,出现反转?是否会当庭宣判?目前还不得而知。但是我们相信,让人民群众从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中国法院和法官从没改变过的追求。
最后要说的是司法纠错。近年来,司法纠错一直都是中国司法的一个关键词。虽然每一次纠错都很艰难,但是法院从来没有因此停止纠错的脚步。即使到了年终岁尾,在大案要案扎堆审结的一片喧嚣声中,司法纠错依然是一抹宝贵的亮色。
1月22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当庭宣布,撤销被告人孙宝国、孙宝东的“故意杀人罪”“组织领导和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多项原审判决。
即使是乐观主义者也明白,人类追求司法公正的道路不可能是一条坦途,荆棘曲折弯路是理想的代价,唯其如此,我们才会感受到司法公正的可贵,才会勇于为之付出和努力。
“旅馆谁相问?寒灯独可亲。一年将尽夜,万里未归人。寥落悲前事,支离笑此身。愁颜与衰鬓,明日又逢春”。在这个游子思亲,归心似箭的日子里,中国的司法依法很热,中国的法官依然很忙,从中我们似乎也可以感受到中国司法跳动的脉搏,律动的神经。
(责任编辑:范戴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