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禁放”规定两天收回 朝令夕改乃法治大忌

2017年01月23日 15:34   来源:东方网   江曾培

  据报道,1月14日,成立仅4 天的河南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紧急通知,进一步扩大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范围,全省包括乡镇、农村在春节期间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这份通知震惊了河南省的烟花爆竹销售行业,要向河南省政府反映情况。16日下午,河南环攻坚办再次发出文件,将上述紧急通知“收回停止实施”。

  此事结结实实的是“朝令夕改”,引来了社会各方的吐嘈,严重地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所以如此,在我看来,是由于缺乏正确的政绩观,缺乏求真务实精神,急于求成,急于表现。

  燃放烟花鞭炮,污染空气,为了治理日益严重的环境问题,禁放令是吻合民众利益的。随着时代的发展,春节大量燃放鞭炮的景象也必然会消失。然而,由于放鞭炮是一种历史延续下来的民间风俗,移风易俗要充分尊重民意,不可任性妄为。这需要做大量宣传教育工作。拿上海来说,对禁放烟花爆竹,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在上海两会上,就有代表委员提出相关议案。考虑到当时还只是反映部分市民的要求,并未立即实行。此后,随着赞同禁放的市民的不断增多,开始实行“限放”,其范围逐渐扩大。到了去年,有关调查显示,绝大多数市民都赞同“禁放”,由此上海作出了外环内“禁放”的立法。虽然这一“禁放令”是有民意基础的,但为了能顺利实施,立法后又广泛深入进行了宣传思想工作,既有多种多样的面上活动,诸如媒体报道,广告横幅,案例介绍,口头宣讲等;更有针对性的一对一的点上工作。在许多社区,除让禁放令做到家喻户晓外,对有放鞭炮习好或表示要放鞭炮的居民,社区干部和民警会上门进行劝导。有些路段小商铺多,小老板热衷放鞭炮祈福,当地公安、消防等部门组成了专管小组,逐一对沿街商户进行访谈,在说服他们后,并签订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的承诺书。这样过细的工作,才使“禁放令”变成现实。但即使这样,禁放的范围现在也还止于“外环内”,外环外原来多为农村地区,全面禁放条件还不完全具备,因而并未一步到位,有赖逐步推行。

  这说明,政府的决策即使反映人民利益,但涉及到民众的风俗习惯,也要从实际出发,按规律办事,下苦功做实事,不可急于求成。河南环坚攻办刚刚成立,可谓是下车伊始,未作深入调查研究,就急急地想以下达一纸文件的简单办法,使包括广大农村在内的所有地区都实现“禁放”,这也太天真了。从根本上说,河南环攻坚办的“禁放令”,是拍脑袋、捞政绩的不当之举,反映了公权力的一种急功近利的政绩观,一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的作风,缺少政权应有的谨慎和谦抑。

  “朝令夕改乃法治大忌”。河南环攻坚办的”朝令夕改“的乌龙,表明地方政府在关乎民俗习惯和公共利益的重大公共决策过程中,一定要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再不可任性妄为了。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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