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走进山西某县,发现在一个总人口只有15万人的县城里,各种打着直销旗号的传销组织异常猖獗。(11月23日《人民日报》)
购买“高天古道”的产品,不但可以获得等价的产品赠送,而且两年内还可以返现,就等于是白吃白拿还要套白狼;以3800元、8000元、300000元不等的价格购买“茶之韵”产品,可以成为公司的“银牌会员”“金牌会员”和“钻石会员”,并且在公司上市后还可以获得所谓的“原始股”……
世上竟然真的有“天上掉馅饼”的大好事?在当地风靡盛行的“直销”活动中,记者发现,其中一个最大的共同点,就是可以通过发展下线来获得更高的收益,也就是人们常说的“人头提成”。如此一来,各种产品融入市场,老百姓你带我、我帮你地一个一个开始经营起自己的“事业”来。
但凡有点常识的人都知道,凡是产品价格远远高于其本身的生产成本,加上依靠“人头提成”的人际传带效益,那么该模式不过就是披着直销狼皮的传销,很显然超出了法律法规的底线。
即便如此,为何一个人口如此少的县城,这么多传销组织还能甚嚣尘上呢?是老百姓的警惕性不高还是市场经济知识不够丰富?抑或是传销组织手段太隐秘不易察觉?笔者认为,这些都不是这些传销组织长盛不衰的根本原因,根本问题在于工商等政府职能部门对待现实问题不作为。看到一只只老鼠猖狂过街,却视之为无物,不是“为官不为”是什么?
再来看看工商部门是怎么答复的。当记者问到当地一位工商局的工作人员时,其回答让人大跌眼镜:“这种事情太多,得有人举报才可以。但是好多非法直销都涉及外地,只处理当地的,不能解决根本问题。”从现实情况来看,“这种事情”的确“太多”,但是因为“太多”就可以置之不管不顾、任其侵害老百姓利益吗?为什么“太多”,不就是因为工商部门不管吗?给人以一种“虱多不痒”的感觉。如果继续放任不查处,那么“这种事情”将越来越多。
“好多非法直销都涉及外地”的确不假,从其发展规模和制定的预期目标来说,也只有拓宽地域和经验范围,才能获得更多更高效益。不管是不是涉及外地,只要在本地区有违规经营活动,就应该彻查严惩。更何况,工商局的职能就是打击违法市场经营行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如果连职权范围的义务都没有履行好,光天化日、堂而皇之的违法行为都治理不了,那么再谈为市场经济良性发展贡献力量就更遥不可及了。实际上,像这种跨地域的违规经营行为,完全可以通过地区之间、部门之间的协调联动来共同整治。
“有人举报”才查处,没人举报就听之任之,是典型的为官不为。作为工商局,就应当对违法的经营行为实施严厉打击;身为工商局的干部,就应当视消费者的权益为最高价值取向。明明知道违法传销“太多”,却置之不理,还要坐等群众举报才有所作为,这种干事心态、干事作风要不得。
(责任编辑:李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