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是否“禁食”不妨换个思路

2016年11月21日 07:20   来源:红网   乔志峰

  广州地铁“禁食令”松动,或允许食用无刺激性食物。广州市交委最近印发了新版的《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乘坐守则》,把原来“禁止乘客在列车上进食”的规定更改为禁止乘客在车站及列车上“食用有刺激性气味的食品,使用可能伤及他人的餐具,例如餐刀、餐叉等 。”不少市民也把这一变化理解为地铁“禁食令”有所松动,今后只要不是刺激性气味的食品就可以在列车上饮食。(11月19日 央广网)

  长期以来,“地铁里不能饮食”是不少已经开通地铁的城市市民出行所必须遵守的惯例,而不少城市交管部门也会将这一要求明文写入当地的交通管理条例当中,甚至明确规定了违反规定的处罚标准。类似禁令从一开始就存在争议,支持者认为地铁属于公共交通工具,不能因为个别人“想吃就吃、想喝就喝”而对其他人和正常的乘坐秩序造成影响。而反对者则坚持,在地铁内吃东西并不会带来多大的不良影响,现代人生活节奏快,一边乘车一边吃早餐是很多人的习惯,不值得大惊小怪。特别是那些特殊人群,比如老人、孩子以及一些慢性病患者,可能需要随时进食,一刀切予以禁止未免太不人性化了。

  现在地铁“禁食令”在广州有所松动,当即引发了新的争议。虽然有市民对这一变化表示欢迎,认为“禁食令”的松动体现了条例制定者对公共出行的考虑更加人性化、更加灵活。而也有不少人对改“禁”为“限”表示担忧,认为很容易出现一放就乱的情况。这种担心并非多余。首先,“刺激性气味的食品”的标准是什么,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也很难做出明确的规定。韭菜馅包子气味浓郁,归入“刺激性气味的食品”当无异议。可是,白菜馅、茴香馅、胡萝卜馅的呢?小小包子就可能让人无所适从,更何况其他种类繁多的食品了。另外,谁来对“刺激性气味的食品”进行界定?把这个任务交给地铁工作人员,有那么多人手和精力吗?靠乘客之间互相监督、互相揭发,争执肯定少不了,说不定还会吵起来、打起来,人为制造矛盾和不安定因素。

  那么,是否意味着公共交通工具内进食的问题无解,左也不对,右也不对?当然不是。我们稍加留意就会发现,此前不管是颁布地铁“禁食令”还是“禁食令”松动,主导方都是“相关部门”,都是他们说了算。“相关部门”一开始就将自己置于高高在上的管理者位置,而广大乘客都成了他们的管理对象。

  其实,社会发展到现在,不管是“相关部门”还是作为公共服务提供方的地铁方面,都要转变思路、摆正位置,明白自己是为乘客服务的,而不是时时处处都以管理者自居。思路一变天地宽,考虑问题的角度立即就有了转换的可能——以前都是从乘客的角度来管理,所有责任都让乘客扛;今后是不是要让地铁方承担起更大的责任来,对乘客尽量少限制甚至是不限制呢?比如,是否可以借鉴公共场所设置吸烟室满足部分“老烟枪”需求的做法,在地铁上设置专门的“进食区”呢?如此一来,岂不皆大欢喜。

  当然,现如今公共交通资源并未达到“极大丰富”的程度,可能并不具备提供相应服务的条件。但这种考虑问题、解决问题的角度和态度的转变,不管是对地铁还是对其他公共服务部门,都是非常需要的。多从自身挖掘潜力,少给公众人为设限、制造麻烦,尽可能能多地满足不同人群的多样化需求,是现代社会管理的应有之义。

  文/乔志峰

(责任编辑:邓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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