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初,一央视记者应聘位于深圳市的广东全峰物流有限公司,成为一名分拣员。工作期间他发现,不管物品是否易碎,员工们都随意丢放,甚至比谁扔得远,破损的快递还会拆开来分吃里面的食品,而需安检的快递竟然只是表面工作而非真正安检。(11月16日《海南特区报》)
快递行业野蛮分拣现象普遍,分拣员都是“抛投高手”,这其实是众所周知的秘密,媒体也报道过很多次。从法律角度说,快递野蛮分拣属于违规作业行为。《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企业分拣作业时,应当按照快件(邮件)的种类、时限分别处理、分区作业、规范操作,并及时录入处理信息,上传网络,不得野蛮分拣,严禁抛扔、踩踏或者以其他方式造成快件(邮件)损毁”,存在野蛮分拣行为的,“由邮政管理部门处一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而且,为了规范快递行业,制止暴力分拣现象,去年发布的《快递条例(征求意见稿)》拟规定提高野蛮分拣行为的处罚标准,最高处5万元罚款。
但是,罚款并没能制止得了快递行业的野蛮分拣现象。相反,野蛮分拣依旧。究其根源,还是快递行业野蛮分拣的违规成本太低。
虽然快递企业对分拣过程实行视频监控,但快递分拣终究是内部作业,即便存在野蛮分拣现象,只要内部人不说出来,没有记者潜伏进去,那么外人和监管部门就无法或很难知晓分拣环节的真实状况,拿不到野蛮分拣证据,也没有办法依法惩罚。换句话说,快递野蛮分拣被职能部门查处的概率太低,快递企业也就没有动力投入成本规范分拣作业环节,所以对快递分拣员暴力分拣现象“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因为快递企业严格按照规定实行文明分拣作业,会降低快递行业的分拣效率,增加运营成本。
再者,快递野蛮分拣,不管是在分拣过程中私自拆开快递包裹,还是分拣员拆开快递包裹偷吃偷拿,快递企业往往不需要为分拣员的这种行为承担赔偿责任。因为在实际操作中,消费者基本上是签收之后才拆开快递包裹,而不是先验看快递包裹后再签收。而且,如果消费者不签收,绝大多数快递员就拒绝把快递包裹投递给消费者,根本不给消费者查验快递包裹的机会。另一方面,按照快递行业的潜规则,即便快递包裹遭到损毁或少量,快递公司并不会按照消费者的实际损失赔偿,而是根据快递资费标准给予赔偿。而且,消费者索赔很麻烦,维权成本比较高,维权难度比较大,直接打消了消费者的维权意愿。
可见,要改变快递包裹“满天飞”的野蛮分拣现象,规范快递分拣作业,除了加大处罚力度之外,还必须明确快递行业要以消费者的实际损失作为赔偿标准。只有这样,才能倒逼快递企业倒查,追究分拣员野蛮分拣责任。同时,落实和规范消费者先验货后签收机制,为消费者维权提供便利。
(责任编辑:李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