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观点称“年收入12万元以上被定为高收入群体,要加税”,引发社会对个税改革的关注。到底年收入多少属于高收入群体?个税改革的方向是什么?将面临哪些难点?多位熟知个税改革的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专家24日对“新华视点”记者回应表示,年收入12万元并非划分高低收入人群的界限,不存在以年收入12万元为分界加税的情况。(10月24日新华网)
个税改革须有瞻前眼光。
虽然已经辟谣,但并不能令人安心下来。不管以多少为分界线,总要有一个分界线。从一线城市的收入来看,北上广深的平均工资都在8万左右,按照实现2020年人均收入“翻一番”的目标,可能届时二线城市的平均工资也上10万了。个税改革须把握未来,千万别出现当时定下的标准看起来还算一般中产达不到,酝酿几年,中产基本快达到了才开始实施,刚实施,收入又提高了,于是结果只能是中产阶层成了个税的大头。之前3500元的个税起征点就存在这种现象。当然,政府也好,专家也好,都不一定预测出一个让人觉得比较准的个税调节分界线,要形成社会最大公约数,就要坚持“开门立法”,公开征求意见,制定大多数人能接受的方案,从而提高公众对税法的接受程度。
个税改革须有顾后意识。
中产阶层是社会的中坚力量,只有中产阶层的壮大,社会治理和发展才能更加稳定和谐。近日,有机构发布报告称,中国已成功跨过中等偏高收入门槛,正式进入中等偏高收入国家行列。这与国民的感觉似乎还有距离,我国中产阶层目前总体上说还比较脆弱,一次大病就可能跌出中产阶层。个税改革还要向后看,看看那些有望进入中产阶层的人,通过合理的个税调节,给他们进入中产阶层的希望。
个税改革向后看,更要看到那些适用于800元以上缴纳个税的人群。像实习生月入超800元要交20%“个税”,民众打工收入超800元要交20%“个税”等越来越不公平,目前仍没有一个改革的时间表,既然要进一步减轻中等以下收入者税收负担,这个更需要先改一改了。
个税改革向后看,更要要看看中产员工背后的家庭,并非所有家庭成员都是中产阶层的收入。按家庭征收个税才是根本方向。
目前个税征收是按个人征收,而不是按家庭征收的,即便起征点再提高,缴纳个税的人数大幅度减少,但工薪阶层仍然是缴纳个税的主力军。个税起征点确实应该建立一个与物价、工资涨幅挂钩的正常调整机制,适时适度进行调整,由于工薪所得的扣除因素单一,没有考虑抚养人口等家庭负担因素,对抚养人口较多的纳税人不公平。因此,个税应该改为按家庭征收,根据纳税人的赡养、抚养、就业、教育等情况确定免税额和扣除项目。个税改革应该设定一个清晰的时间表和路线图,争取尽快建立起一个以家庭为单位、按年计征的现代综合所得税制度,逐步与国际接轨。
(责任编辑:邓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