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之便不能成为“硕鼠”贪腐之便

2016年10月18日 14:11   来源:东方网   谢晓刚

  昨日上午,广东省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自2015年1月以来全省检察机关查办整治涉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2项专项工作的情况。从会上了解到,2015年1月至2016年9月,全省立案侦查涉农领域职务犯罪1624件2155人,占同期立查职务犯罪案件总人数的39.4%,其中逾三成为农村“两委”人员。(10月18日《广州日报》)

  从案情通报中不难看出,在国家反腐如火如荼进行的当下,居然还会出现村委会干部利用职务之便贪污私分扶贫专项资金及向孤儿索取钱财之事,在受到社会民众唾骂的同时,也不禁令人深思其背后依然存在的种种问题。

  村镇一级干部是直接与群众打交道的最一线政府人员,他们的行为、举止其实关乎着党员干部的形象,关乎着人民群众对中央政策的直接体会。无论是国家反腐工作还是各项利民、惠民政策的实施,都离不开基层干部的带头落实,而落实过程如果打了折扣、有了私心,毫无疑问在群众中造成的影响及损失则是无可估量的。

  从这个角度来说,小官贪腐应该引起国家层面充分重视,更不能等闲视之。纵观一起起“前赴后继”的小官贪腐案,不难发现,村干部贪腐以其案值小、影响面不大、工作透明性不强的特性,往往很容易被忽视,不被有关部门关注,更缺乏有效的监督。

  随着国家反腐力度的加大,范围逐步的全覆盖,民众对于小官贪腐危害的逐步认识,村干部的一些不良习气,任意克扣上级帮扶款项等现象逐渐浮出水面,再小的贪腐也会侵蚀民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这已然达成了共识。

  大道理、小提醒,似乎已很难触及那些依然在贪腐路上狂欢的“硕鼠”,只能出重拳,发现一起严惩一起。与此同时,监察部门更应该通过案例分析,及时总结、分析出基层“硕鼠”的特点,他们的活动规律,及时堵上管理漏洞,扎牢廉政网,让他们无空可钻,不敢动歪念头。

  基层“硕鼠”之所以能够得逞,关键问题还在于这种“职务之便”是见不得光的龌蹉之举,恰恰暴露出阳光行政还存在死角、漏洞。因此,对于层出不穷的基层“硕鼠”,还得加大阳光行政力度,让党员干部职务之便真正回归到服务于人民群众之便,对民众疾苦、诉求的回应、帮扶之便上来。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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