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长不超6毫米:校规屡成"笑规",权力亟待约束(图)

2016年09月01日 13:17   来源:东方网   王甄言

  “男生头发不超过1厘米,女生不能有刘海。自然卷或发质偏黄的得去医院开证明,证明自己没拉(烫)没染,是天生的。”近日,一学生在网上发帖吐槽称,福建的厦门工商旅游学校对新生发型提出苛刻要求,不合规定者或现场理发,或不予注册。学校回应称,确有此规定,且今年学校新调整了要求:男生发长不得超过6毫米。(8月31日《新京报》)

  奇葩校规并不少见,比如,沈阳化工大学禁止寝室吃西瓜;兰州理工大学规定学生宿舍床展不许拉帘;中国网传媒大学校内天桥23时后禁止男士通行;重庆艺术学校舞蹈系规定,学生长胖一斤罚款50元;西南大学化学化工学院班规:不打游戏不看电影;等等,一些学校煞有介事的制订校规,但是,只要公开了,就成了“笑规”。

  校规之所以遭到质疑,有的还遭到学生变相抵制,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学校少数人拍脑袋决策,既不征求意见,也不听取下级的、老师的、学生的、家长的意见。这实质上是一种行政霸道作风,搞家长制作风。由于校规缺乏民意支持,一些不合理的甚至违背社会公认常识的规则被确定下来,不仅加大执行难度,而且,一经公开就成了众矢之的,遭到舆论的集体炮轰。

  校规成“笑规”,缘于少数行政官员一意孤行,把个人意志强加于学校规定,强加于学生头上。这种规定之所以得不到公众的支持,一来规则本身不接地气,没有民意支持;二来权力太任性,导致规则本身违背社会公认的常识;三来规则的制订缺少监督机制,学校少数行政人员把校园当成了“自留地”,不受约束,同时,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缺位,纵容了学校少数行政人员拍脑袋决策。

  要防止校规走偏,亟待对制订校规的权力作出必要限制,防止权力滥用,防止学校少数行政人员拍脑袋决策,既成为笑话,又损害学生的利益。

  首先,校规制订要征求广大师生的意见,把合理的意见吸收进去,制订反映全校师生意愿的校规,才能得到广大师生的支持,也才能有效执行。其次,要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听取社会的意见,接受公众的检视。再者,要经过上级主管部门及地方政府的法制部门过滤,把一些与法律法规相抵触、与社会公序良俗相违背的条款提前删除,或者加以修改,使之符合法律法规精神,不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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