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电信诈骗须抓源头、出重拳、用重典

2016年09月01日 07:48   来源:红网   张瑞鑫

  近日,临沂准大学生徐玉玉被电话骗走9900元学费,伤心欲绝,心脏骤停不幸离世。令人悲痛的是,家住临沂临沭县临沭镇的山东理工大学生小刘也遇到了电信诈骗。就在8月22日夜间,承受不住压力的小刘也不幸离开了人世。8月31日早上又爆出新闻,清华大学教师被电信诈骗千余万元,电信诈骗一波未平,一波又起。(8月31日中国青年网)

  近几年,一些电信诈骗犯罪分子在原有作案手法的基础上,手段不断翻新。面对日益猖獗的电信诈骗犯罪,各地纷纷亮出重拳,抓获并审判了一批犯罪分子,有效地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然而,要从根本上整治电信诈骗犯罪,必须集聚各方力量,坚持抓源头、出重拳、用重典,着力提升打击整治能力,从而遏制电信诈骗犯罪行为的蔓延势头。

  各地要按照中央的要求,成立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的组织机构,建立完善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对接机制,分别明确宣传、通信、金融、公检法等部门的职责,确保职能部门关口前移、履职到位。特别是电信和金融等部门,要加强技术合作,以技术手段让那些诈骗电话“失效”,斩断犯罪分子的诈骗链条。

  要强化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和社会服务单位的工作人员,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从信息源上消除利用他人身份信息办理有关证卡的可能性。一些合法的征信主体对个人信用信息的采集、提供和使用,也必须充分考虑到个人在社会上的相对弱势地位,切实加强对个人信息的保护,防止侵犯个人隐私。对那些出售或贩卖公民信息犯罪行为,要从严打击。

  要紧紧依靠群众,建立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的长效机制和群众基础,提升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工作的群防群治能力,实现抓经常、经常抓。广大群众在接到涉嫌诈骗的电话或网络信息时,要及时向公安等职能部门举报,相关职能部门要主动作为,依法进行核查,一经核实,坚决打击。对潜逃在外的犯罪分子,公安机关要全力追捕,树立“不抓捕归案,决不收兵”的决心,使犯罪分子无处可逃。

  总之,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类职能部门只要紧紧依靠广大群众,加强合作,并坚持从速查处,从严打击,就能对犯罪分子构成强大的震慑力,从而使他们不敢诈骗、不想诈骗、不能诈骗。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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