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诈骗一律刑事立案”值得推广

2016年08月31日 08:41   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晏扬
  制度上的改进,既包括加强个人信息保护、严格落实手机号码实名登记及银行卡实名办理,也应该包括警方完善立案、侦办机制,加大打击力度 
  山东省公安厅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完善立案机制,接到电信诈骗警情和群众报案,经初步审查后,一律立为刑事案件侦办。要加大电信诈骗案件侦办力度,集中优势警力尽快破案。同时要求反诈骗中心实行24小时快速响应,及时开展资金查询止付。
  “徐玉玉案”快速告破,嫌疑人全部落网,大快人心,但这远不是事件的终点。亡羊补牢,惨痛的代价需要换来制度上的改进,这才是对死者及其家属最好的告慰,也是对全社会最好的交代。制度上的改进,既包括近来人们热议的加强个人信息保护、严格落实手机号码实名登记及银行卡实名办理,当然也应该包括警方完善立案、侦办机制,加大对电信诈骗的打击力度。前者旨在事前预防,后者旨在事后惩治,两者缺一不可。
  与电信诈骗犯罪分子的疯狂程度对比,目前电信诈骗案件的侦破率畸低。资料显示,去年全国电信诈骗发案59.9万起,造成经济损失222亿元,而破案率还不到3%。如此之低的破案率,既让众多受害者欲哭无泪,也客观上助长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致使电信诈骗愈演愈烈。
  电信诈骗破案率畸低,既有侦办难度较大、警方力有不逮等客观因素,也存在个别地方公安机关重视不够、投入不足、侦办不力等主观因素,立案难以及立案后久拖不办问题突出。“徐玉玉案”快速告破,在某种程度上表明,只要警方高度重视,下决心、下力气侦办,很多电信诈骗案件是能够成功告破的,目前不到3%的破案率显然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以此来看山东省公安厅提出的要求,极具现实针对性,一是针对电信诈骗频发且愈演愈烈的现实,二是针对有些公安机关重视不够、侦办不力的现实。无论是电信诈骗一律立为刑事案件,还是集中优势警力加大侦办力度,抑或反诈骗中心随时快速响应,这些要求都体现了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也是对既往个别公安机关被动、消极应对电信诈骗的有力纠偏。
  有人可能要问,电信诈骗频发且侦办难度较大,而警方的人力物力财力有限,花巨大代价去侦办案值可能并不大的电信诈骗案,值得吗?对此我的看法是,一方面,警方破案不能不计成本,但也不能片面顾及成本。例如,警方为了抓捕凶杀案的嫌疑人,行程数万公里、花费数年时间,值不值得?为了侦破数十年的悬案,数十年寻找相关线索,值不值得?答案显然都是肯定的。另一方面,加大侦办力度、提高破案率,其意义不仅在于为受害人挽回损失,更在于威慑不法分子,进而降低发案率。试想,如果电信诈骗破案率能提高到50%以上,就不会有那么多不法分子铤而走险。发案率降低了,警方总体侦办成本也会随之降低。
  电信诈骗已成一大社会公害,受害人不分男女老幼,案发地不分东西南北。就此而言,一律刑事立案、集中优势警力加大侦办力度等,不该只是山东警方的单独行动,是否可以考虑成为全国各地警方的统一行动?唯有如此,才能形成更大、更广泛的威慑力,合力打击电信诈骗犯罪。

(责任编辑:范戴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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