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车新规”贵在“公正裁判”(图)

2016年07月29日 11:04   来源:东方网   犁一平

  28日,交通运输部联合公安部等七部门公布《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针对备受关注的私家车参与网约车运营,新规明确私家车符合条件可转化为网约车运营。新规给予网约车合法身份,将网约车车辆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7月28日《北京青年报》)

  制定涉及公共利益的规则,或者出台涉及公共利益的政策要公开征求意见,已经成为法定程序。但很多时候公众发现,所谓征求意见只是走过场,缺乏诚意,公众有更好或更进步的意见,或者明确表示强烈反对的合理意见等,最终没有被吸收,最后公布并生效的规则或者政策还是“原来的模样”,令人大失所望。这次网约车新规采纳了公众的合理意见,是一次进步,意义也不一般。

  比如,网约车新规删除了征求意见稿中对网约车辆“使用性质登记为出租客运”的要求,而是表示要按地方标准审核后,“符合条件的车辆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并发放《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这意味着私家车可以接入平台,以事实消除了公众担忧“征求意见只是走过场,实际并不会接受公众的意见,而是一意孤行,按原征求意见稿原版通过并公布”的顾虑,这是一个惊喜,也是一个意外,不能不点赞。

  首先,这表明高层政府官员的开明、开放、自信。新规赋予网约车合法身份,网约车不再是“违法”运营车辆,这意味着政府不仅支持网约车合法经营,还从制度层面打破了原有来的利益格局,触动了社会利益,包括出租车的利益、出租车公司的利益和政府部门的利益,这需要勇气。同时,要管好“高度开放”的网约车,对政府治理能力是一次考验,执法部门能否适应新的监管需要,市场正在倒逼,不可小觑。

  其次,政府鼓励“大众创新、万众创业”开了一个好头。网约车新规允许私家车可以接入平台,允许拼车,既顺应了“互联网+”时代,主动拥抱新事物,又从规则层面鼓励“大众创新、万众创业”,重构了一个开放、包容的市场环境,给“大众创新、万众创业”一个宽松环境,是鼓励“大众创新、万众创业”的最生动写照,必将激发民间的创业热情,社会事业将蓬勃发展。

  再者,从规则入手化解了新旧两个群体的利益矛盾,结束了一个行业的“矛盾”局面。网约车是新事物,不可阻挡,谁阻挡它谁就阻碍社会前进的步伐。但是,由于规则落后于时代,网约车与出租车的矛盾人为的摆在那里,且执法部门也很尴尬——执法吧,舆论反对;不执法吧,出租车有意见。新规出台宣布网约车合法,给出租车来了个釜底抽薪,失去了“话语权”,不能再无理取闹,秩序恢复,社会归于平静。

  网约车新规“清洗”了政府部门的面孔,使民众看到一个全新的政府形象:开明、开放、包容,认真听取民众合理的意见,真正做了一次“公正裁判”,希望再接再厉,并相互学习借鉴,集体打造政府新形象、提升政府公信力,给人们以规则公平和社会公平的信心和信念。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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