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踪偷拍法官”怎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

2016年07月28日 10:29   来源:四川新闻网   胡建兵

  7月25日,经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检察院批准,益阳五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吴正戈因涉嫌骗取贷款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依法逮捕。经公安机关查明,去年1月至今年6月,吴正戈出于个人目的,聘请长沙某信息咨询公司,购买跟踪定位、密拍、录像等器材,并伙同张某某等人,在益阳、长沙、广州等地先后对办理吴某某诉讼案的多名法官及家属、律师进行跟踪定位和秘密拍摄,非法获取大量相关人员的个人信息,造成严重后果。(7月27日 中新网)

  如果说,吴正戈采取虚增自有资金、伪造相关证明文件等手段,从银行骗取贷款,受到处罚是罪有应得的话,但他跟踪拍摄法官被控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就有点说不过去的。吴正戈之所以跟踪拍摄法官,是因为他认为有关部门对法官监管不严,认为法官办案有不公,行为不端,怀疑法官与当事人之间有什么私下的交易。

  再说,跟踪拍摄就是再秘密,再承隐蔽,也只能在室外,不可能跟踪到其家中,也不会拍摄到个人的隐私。事实上,吴正戈的跟踪拍摄起到了很好的效果。去年4月,吴正戈派人跟踪拍摄到了赫山区法院副院长王茂华带一女子到海口、三亚等地游玩;赫山区法院院长谢德清、益阳中院执行局局长夏小鹰等人在一处会所参与赌博;赫山区法院行政庭庭长曹德钦与一有夫之妇在酒店开房等问题,有关部门核实后,其中多人被免职或停职。并通过这些事情,查出了赫山区人民法院院长谢德清,副院长王茂华,严重违纪违法,涉嫌司法腐败等问题。可以说,吴正戈这样的跟踪拍摄功劳是大大的,让许多不法法官心惊肉跳,惶惶不可终日。

  应该说,吴正戈不管是出于公心还是私心,他对一些法官跟踪拍摄虽然可能不符合有关规定,他从一定意义上来说,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大好事,现在我们的社会缺少的正是这种顶真的人。同时,也反映出了我们有关部门对法官的监管失位。试想,我们的纪检、监察部门对官员盯得紧一点,管得严一点,这些法官会如此张狂吗?敢胡作非为吗?还用得着吴正戈花这么多精力去做原本不属于他做的事情吗?

  吴正戈之所以对一些法官进行跟踪拍摄,是因为他听到了一些官法的违法乱纪的信息,当地对一些法官的行为早有议论,为何我们的监管部门一点也没有听到了。如果听到了为何不早点去查一查呢?吴正戈虽然有可能不符合规定,但在有关部门对官员监管缺位的情况下,我们的社会需要这样的人。如果没有这样的人,那么,当地还不知道会出现多少冤假错案,还不知道有多少百姓深受其害。客观上讲,吴正戈的做法是群众对官员监督的最好实践。

  当地检察机关对吴正戈以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逮捕,这从客观上打击了群众监督、社会监督的积极性,也会助长一些官员的不良行为。希望当地有关部门慎重行事,从吴正戈举报违法法官立功的角度,对其从轻处罚。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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