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雷雷丢准考证”系虚假信息 法律该如何亮剑?

2016年06月07日 13:58   来源:西安晚报   

  主持人:高考临近时,一则声称在59路公交车上捡到在五中考点参加高考的“杨雷雷”同学的准考证消息在微博、朋友圈中热传,不少有心人都为此转发。5日上午,北京地区网站联合辟谣平台发出首个针对高考的防骗预警信息。“杨雷雷丟准考证”被确认为虚假信息,该微信中的电话很可能为吸费电话,存在风险。

  王传涛(山东 教师):转发就是力量,围观改变中国——这是在互联网技术迅猛发展的当下,我们经常听到的一句口号,也是许多网民信奉的一条网络原则。因此,见到看似有正能量的信息,在不辨别信息真假的情况下就盲目转发,很容易通过我们的朋友圈传播成负能量。于是,那个每年都丢准考证的杨雷雷又回来了!连警察叔叔都调侃称,几年前丢准考证的杨雷雷早应该大学毕业了!

  主持人:这则虚假信息能够广泛传播,更重要的原因在于它打着“丢失准考证”的幌子,可以说利用了公众的爱心。

  郭元鹏(江苏 职员)“杨雷雷丢准考证”的假信息里流淌的是浓浓的爱心,这种爱心的萌动与复苏是十分珍贵的。有关部门应该想办法维系爱心的复苏,不能让爱心受伤。如果公众的爱心因为假信息受到伤害,那么在需要真正伸出援助之手时,就会有抗拒和怀疑。虽然说“杨雷雷丢准考证”还没有给爱心人士造成什么损失,可是这依然需要关注,只有尽力遏制这类行为,才能更好维系人们爱心的萌芽和生长。这就需要揪出发布“杨雷雷丢准考证”假新闻的人,进行惩罚。

  主持人:惩戒虚假信息发布者,法律该如何亮剑?

  陈广江(山东 媒体人):高考事关考生及其家庭的命运。所以,网友们抱着“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心态转发谣言,情有可原。谣言制造者恰恰洞悉了这一人心的弱点,把网友的善良玩弄于股掌之间。尽管最终被辟谣,但整个社会付出了巨大代价。在谣言已成“过街老鼠”的今天,这则“杨雷雷丢准考证”的谣言再次刷屏值得深思、深究。我们不能满足于谣言的终止,还应让谣言制造者付出代价。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制造、散布谣言是违法行为,甚至涉嫌犯罪。《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散布谣言,故意扰乱公共秩序,公安机关可视情节轻重给予拘留和罚款。同时,若谣言达到“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程度,则涉嫌寻衅滋事罪;若造谣者以骗钱为目的,则涉嫌诈骗罪。谣言止于智者、止于真相,更止于法治。万众瞩目的高考来了,骗子们也想“浑水摸鱼”,这个时候,法律须“亮出牙齿”。

  主持人:从相关信息来看,这个“杨雷雷”在全国各地都“丢失”过准考证,除了北京及时出来辟谣,其他地方似乎还是反应迟钝,对此,如何看待?

  余明辉(河南 职员)无疑,这表面上凸显的是一些地方对这件事或类似事情的危害认识还是不足的,或认为没有必要对此过于敏感。殊不知,这件事是对高考秩序等一种潜在伤害,其一旦大面积传播,或对社会认识高考、有关方面组织高考、服务高考形成影响和掣肘。事实上,这深层次上凸显的是各个层面的问题,一是有关方面对服务高考还存在不够深入、不够细致和全面,认为与高考没有直接影响的,就忽略或阶段性忽视;二是对网络生态安全的监管存在空白和不足。无疑,类似的高考防骗预警多多益善,这需要更多地方更多部门行动起来。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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