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制营养餐乱象须监管发力

2016年04月25日 07:21   来源:星辰在线——长沙晚报   屈金轶

  漫画/朱慧卿 

 

  “营养餐”究竟营养了谁?贵州省贞丰县纪委日前通报,2015年3月,贞丰县鲁容乡鲁容中学校长黄进坤开会决定,挤占学生营养餐经费购买牛肉、鸡肉等,用于“陪餐教师”加餐,并由该校负责营养餐的校政教主任韦芦具体实施。目前相关责任人已受处理。(4月24日《贵阳晚报》)

  营养改善计划,原本是国家为解决贫困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在校期间的营养问题而出台的惠民政策。这个饱含暖意的惠民工程,自2011年实施以来获得了全社会的一致好评,减轻了农村学生的家庭经济负担,增强了他们的体质与体能。然而,类似贵州贞丰鲁容中学挪用、截留营养餐经费的事情,在一些地方陆续上演。这类将营养餐当作“唐僧肉”行为背后的个中原因,无疑值得探寻与反思。

  营养餐,从小里说事关孩子的身体健康;从大里说事关祖国的未来与希望。对于承担着守护功能的教育工作者来说,管好学生营养餐既是权力,更是一份不容推辞的责任和义务。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一些地方的教育局局长或学校校长,却利欲熏心偏偏要去孩子的嘴里抠食,令人不齿。去年9月,贵州德江桶井乡中学校长黎某涉嫌贪污学生营养餐费等费用获刑11年;同年底,湖南涟源市教育局原局长曾跃民因收受餐饮公司“关照费”获刑10年6个月,便是佐证。

  其实,为护航营养改善计划,我国已制订较为完备的管理制度。早在启动营养改善计划时,国务院就明确强调,补助资金严格用于为学生提供食品,严防虚报冒领。此后,教育部、财政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等部门,从实施细则、资金管理及招投标工作等多个方面,对制度的具体实施进行了细化与补强。然而,在这样一个“密不透风”的制度设计下,为何仍有一些“胆大抠食”者?这固然与一些人存在侥幸心理有关,但根在营养餐监管缺位。

  如何确保营养餐的营养不流失?一方面,要严格按照国家与有关部委的要求,对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管,对营养餐的招投标、采购制作配送等流程进行规范,引入家长及独立的第三方机构等外部力量参与监督,特别是要对校长、局长“一言堂”说不,铲除营养餐经费“雁过拔毛”的滋生空间与土壤。另一方面,要积极引导、吸收社会公益组织的力量,为国家学生营养计划添砖加瓦,提高营养餐的运作效率与覆盖面。如此,方能让孩子们的营养餐吃得更健康、更营养、更放心。

(责任编辑:邓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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