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置“冒名顶替上大学”不能止于警告

2016年03月21日 07:11   来源:红网   乔志峰
  假王娜娜被解聘9责任人受处分。河南周口籍女孩王娜娜13年前被冒名顶替上大学,此事经曝光引发社会关注,当地政府部门成立调查组介入调查。近日,周口市委宣传部发布消息称,假“王娜娜”学籍、学历信息被注销,工作也被解聘。当时负责周囗职业技术学院高招工作的负责人杜纪格和沈丘县第二高级中学相关负责人等9人受党内警告或行政警告处分。(3月20日《京华时报》)

  一起曾经扬言“折腾到联合国我们也不怕”的冒名顶替事件,在舆论的反复倒逼之下,终于有了调查结果,并且公布了处理情况。假冒者学历被注销、工作被解聘纯属咎由自取,原本就不该属于她的东西,终究要还。而涉事的一干工作人员受到的处分,基本上都是“警告”——或系党内警告、或系行政警告,却让人感到有点“轻描淡写”。捅出了这么大的娄子,给当事人造成了如此大的伤害,带来了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仅仅一个“警告”处分,就可以了事吗?

  当然,对责任人的处理不能感情用事,必须依法依规进行。那么,在整个冒名顶替的操作过程中,假冒者在入学审核、学籍登记、顺利毕业、参加工作等诸多环节都畅通无阻,涉及多个部门,这些部门的某些工作人员,恐怕不止是审核把关不严那么简单,其中肯定存在失职渎职甚至收受贿赂的问题,也肯定存在违规操作甚至违法操作的问题。不知调查组是否对此进行了深入调查?“警告”处分真的恰如其分吗?

  近年来,不止一个地方对问题干部的处理结果引发争议,有的还被质疑为“罚酒三杯”。过于宽松的处罚不仅很难起到“罚当其罪”的作用,反倒可能起到反作用,让监管制度和法律法规沦为摆设,甚至可能异化为“纵容”。

  时至今日,之所以仍有一些单位和个人敢于为所欲为、不把法律法规放在眼里,除了缺乏有效监管之外,还在于他们心存侥幸,认为即便丑事败露,最坏的结果也无非是警告一下而已。有论者指出:问责的底线是不能逾越“热炉法则”,也就是“谁碰烫谁”,绝不姑息。惟有如此,方能发挥制度的刚性作用。而“罚酒三杯”式的“严肃问责”,除了纵容还是纵容。从这个角度看,过于轻率的处分比冒名顶替事件本身更值得关注和追问。

  处置“冒名顶替上大学”事件不能止于“警告”,而是要彻查其背后存在的违规违法行为,该追究法律责任的绝不能姑息迁就。同时,冒名顶替上大学的问题并非第一次发生,此前的罗彩霞等事件也曾备受关注。这是否说明在学校录取、户籍管理、学籍管理等方面还存在把关不严等问题,暴露出一些制度性的漏洞?查漏补缺、强化监管方能亡羊补牢,减少乃至消除那些丑陋现象。

(责任编辑:范戴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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