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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海南:“共同致富”应成中心课题

2016年02月01日 09:14   来源:环球时报   

  改革开放初期,邓小平同志提出“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先富起来,提倡先富带动和帮助后富,逐步实现共同富裕”。这是针对当时收入分配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来的,被写入了《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改革开放已进行30多年,中国的收入分配发展轨迹及其结果是否符合邓小平当年的预期?今日有必要做一评估。

  “先富”政策打破大锅饭

  我国计划经济条件下的平均主义“大锅饭”分配方式,虽然避免了收入差距大,但却同时挫伤了亿万劳动者的积极性,致使生产效率低下,只能长期实行低工资低福利,人民生活基本处于温饱水平。这一状况因“先富”政策的出现而被根本改变。

  纵观世界各国,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提高都呈现波浪式发展规律;在我们这个地域辽阔、人口众多的大国,更是无法实现各地区、所有人同时同步富裕。可见,邓小平当时提出先富带后富、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的方针,是具有问题针对性、历史逻辑性和现实可行性的。

  从不同地区看,东部地区基于原有经济基础和较好的区域位置,加上国家政策的支持,率先发展富裕起来。随后,国家陆续实施“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中部崛起”战略,推动中西部地区发展。先富起来的东部发达地区及中部地区也陆续对西部地区实行对口支援,提供资金、物资、人才等多方面的援助,体现了“先富带后富”的精神。虽然目前我国地区之间发展差距仍然偏大,但实践表明,如果当时不许东部地区率先发展,强求各地区同步发展,其结果肯定比现在要差很多。

  从不同人群看,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推进,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许多承包户和专业户靠个人或全家的埋头苦干,迅速成为农村致富“尖子”。接着,在城镇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企业打破两个大锅饭,发展个体和私营经济,一些“星期日工程师”、营销人员、技术人员、出租司机、个体户和私营业主通过辛勤劳动、精明经营先富起来。其后,随着国内外贸易开放,一批官员和体制内人员“下海”,从事内外贸易、开办公司获取“第一桶金”,涌现出一批富裕人士。再往后,国企产权改革、矿产开发、企业兼并重组、内外合资、国际国内市场打拼,一批著名企业家和不少富裕户甚至暴富者出现。

  在此过程中,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国由低收入国家进入中等及中等偏上收入国家行列,全国广大劳动者收入水平纵向比都有大幅度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明显改善,由过去的温饱型进入普遍小康生活水平。这一过程还造就了一批中等收入群体或中产阶层,到今天大约占全国人口的近20%。这个结果是过去平均主义“大锅饭”的分配方式无法达成的。

  多数“先富”未带动后富

  尽管如此,我们也要清楚地看到,在先富起来的人群中,既有辛勤劳动、合法经营者和受人尊敬的企业家,也有不少违规或非法经营的人,甚至有少部分“官倒”和因无偿或低价占有国有资源而大富暴富的人。而同时,我国城乡还有数千万贫困居民,以及数量庞大的低收入群体;城乡、地区、行业和群体之间的收入与财产差距明显偏大,基尼系数明显偏高。

  对此,社会各界高度关注,讨论热烈。先富者中,除极少数知名的企业家、企业主做了慈善、献了爱心外,绝大多数先富者并未有效带动后富。实践证明,要求所有先富起来的人都去带动后富者,更多是一种美好的愿望。先富者的所作所为与邓小平的预期和老百姓的期望存在很大差距。

  出现上述情况,原因是多方面的,包括我国长期存在的二元经济结构、行政干预经济、资源配置不公、部分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特别是未全面确立人民群众对收入分配的参与权、表决权、监督权,收入分配体系存在诸多问题等等。这同时也与“先富带后富,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的方针在执行过程中出现偏差有关。

  重心应转为“共同致富”

  形势发展早就要求我们把“先富带后富”方针的重心转移到加快实现共同富裕上来。这也是邓小平当年说过的——“共同致富将来总有一天要成为中心课题”。把追求“共富”当作现阶段收入分配工作的主题,这既是党中央的要求,更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迫切期盼。

  对此,中央高度重视,近十多年来提出了解决收入分配不公、收入差距偏大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取得了较多新进展: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由3.33倍缩小到2.75倍,行业薪酬差距由4.71倍缩小到3.86倍,国企高管与普通职工平均薪酬等差距都有所缩小。然而,这与十八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的“共享发展”理念以及2020年实现“收入翻番”“缩小差距”“扩中”“全面脱贫”的目标,还有一定距离。

  分配问题还须标本兼治:一方面通过深化改革,消除经济社会等体制中导致分配不公的弊端,尤其是解决行政权力干预市场、资源配置不公等问题;另一方面改革收入分配体系,让亿万劳动者和人民群众在初次分配、二次分配以及三次分配中享有更多的参与权、表决权、监督权,建立公平合理的财政税收、劳动收入和财产收益分配、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慈善等制度,用制度促进加快实现共同富裕。

  我们更须高举“共同致富”大旗,高唱“共享发展”主旋律,确保到2020年全面脱贫,进一步缩小各方面不合理收入差距,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打击取缔非法高收入,依法用税收调节高收入,实现全面小康;中远期要构建中产阶层占大多数的橄榄形分配格局。要达到上述目标,关键在于全面确立人民群众在经济、社会、文化、政治、生态文明建设诸领域共享发展的主体地位。(作者是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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