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制滥发“腐利”还得有破有立

2016年01月27日 07:12   来源:京华时报   朱昌俊

  挪专款奖金“任性”发、小圈子里“送温暖”、从“国字头”单位到基层乡镇……1月21日,中纪委通报了最近一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88起案例,其中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的占比达20%,位列所有违纪行为第二位。

  岁末年初,是规范福利发放的重要时段。近年来,八项规定的执行和反腐的持续推进,使查处违规福利发放一直处于高压态势。但去年全国仍有1.05万人因违规发放福利或津补贴问题受到处理,表明该现象还远未到绝迹之时。

  从纪检部门通报的案件来看,福利的滥发已经很少“明目张胆”,多是变相发放。这说明对福利滥发的高压查处已发挥作用,也显示出现有制度仍有漏洞。

  从违规发福利的手段看,挪用专款、虚列开支、巧立名目、违规报销等违规操作,无非源自一般性的行政病灶,比如报销程序不严、专款专用的监督不够等。这些日常性的制度漏洞,既可以被用来违规发福利,也可以被个别人用于“中饱私囊”。就此而言,治理违规福利滥发,还是要回到权力监督的根子上来,一些“常规性”的程序问题不解决,“腐利”总能找到“合理”的变现途径。

  在滥发“腐利”的另一极,也有单位一刀切地拿掉员工福利,这是当前职工福利制度欠缺稳定和低透明度的一体两面。发“腐利”与不发福利的共同衍生路径,深刻体现了当前职工福利发放随意性大,而制度化、标准化有亏。因此,借助反腐与工资改革之机,探索建立稳定化、透明化的福利发放制度,让职工正常福利不再受行政权力个人偏好的左右,已迫在眉睫。

  变相滥发福利所钻的报销手续不严、“小金库”等制度空子,当尽早破除;而透明化的福利制度也当尽快“立”起来——双管齐下,给福利与腐利划出明确的界限,并建立制度性防火墙。只有当福利发放回到透明的制度语境下,滥发与“短斤少两”现象,以及由此带来的争议,才可能得以真正终结。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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