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色幽默,大墙里脱不下“官袍”!

2015年12月24日 14:33   来源:东方网   梁江涛

  曾手握大权,却因贪字沦为阶下囚;本应认真改造,高墙内仍趾高气扬“不低头”。媒体在广东省阳江监狱走访发现,一些职务犯被收押后,虽然身份变了,但“高人一等”的优越感依然存在。喜欢其他罪犯称呼他们入狱前的头衔,最不愿听到“贪官”这一称号;渴望得到狱警的尊重和监狱领导的关照,希望能给他们面子……甚至有一些服刑人员,入狱前曾经是上下级关系,到监狱后,“领导”还在指使“下属”干这干那,如要求交换床位等。(12月23日中国新闻网)

  贪官锒铛入狱后,还是禀性难移。“官本位”思想伴随贪官一并“入狱”的冷幽默不在少数。看到有生病的狱友每天能领到两根黄瓜、一个鸡蛋,便向民警打报告:“我是一名副厅级干部,申请享受与此级别对应的营养餐。”凡此种种,都折射出贪官曾经的优越感依然故我,唯我独尊的自我感觉良好。

  贪官在狱中做出一系列滑稽的举动,追根溯源,他们虽然换上了囚服,内心却还穿着那件未曾褪色的“官袍”,这是渗透在骨子里的“官念”在作祟。不过,还要看到,确实有一些贪官在服刑期间通过原有的资源与人脉,仍然享受“幸福时光”,助长了贪官服刑中的“娇气”。原江门市副市长林崇中弄虚作假“保外就医”,被举报判刑1年多未坐牢,且住高档小区开宝马豪车。这些弄虚作假的问题不仅引起社会对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的质疑,“以钱买刑”、“暗箱操作”、“官民狱中差别待遇”等不良观念在社会流传,已经严重损害了司法形象与司法公信力。甚至催生犯罪分子东施效颦、以“联合国官员”的名义到监狱要求放人的闹剧。

  “歧路多亡羊”。让贪官接受法律惩处,回归服刑人员的常态,与其他服刑员一视同仁,倒逼其放弃幻想,彻底反省,通过悔过自新,踏实改造,重塑人生,必须从制度与机制上堵塞各种漏洞。监狱中没有特殊的“官犯”,只有执行法律判决、按期服刑的犯人。监狱部门应强化狱警的纪律管理,杜绝对贪官网开一面,对待贪官像对待其他服刑人员一样。针对符合法定条件、因健康原因享受狱中特殊生活待遇的情形,应公开透明,严格审查,监督执行,将其置于“无影灯”下。监狱管理者应严格督促他们自省自剖,刮骨疗伤,改造不停,疗伤不止。

  同时,司法部门应完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程序规定,强化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各个环节的责任,从细节上堵塞原有的后门。对减刑、假释案件实行裁前网上公示、裁判文书上网公开、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以及采用远程视频庭审等方式全程公开;对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必须公开审理,经检察机关派驻同步监督人员签字等。唯有从源头上将包括贪官在内所有减刑、假释和监外执行审批置于阳光之下,加大司法人员职务犯罪的成本,严惩徇私舞弊、权钱交易等司法腐败,才能不再让“保外就医”等制度与“狱中特殊待遇”成为贪官的“越狱通道”。

  贪官在狱中还能沉醉于当初做领导的优越感,如果司法者不能直接对他们说不,监督乏力,潜规则盛行,最终伤害的是法律的权威与尊严。贪官狱中仍指使“下属”干活,这样的黑色幽默,就是在提醒司法者扎紧法律制度的笼子,盯牢服刑人员管理与保外就医等一系列重要环节,对贪官狱中“撒娇”多泼“制度冷水”,让贪官真正从“自我感觉良好”中走出来,对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痛彻领悟,让司法真正成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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