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在助长“发票书记”索贿气焰?

2015年08月25日 13:38   来源:中国江苏网   罗苏

  发票,再普通不过,在常人眼中不过是买卖商品时的收付凭证。然而,对于河南省周口市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朱家臣来说,发票却“大有搞头”,是他索贿敛财的“利器”。(中国青年报 8月24日)

  据悉,朱家臣提出要求“报销”的发票,都是针对和自己有上下级关系、或职务往来的单位或个人,且每次索要不超过3万元,每张票据不超过1万元,呈现“小额”、“多人”、“多次”特点。任周口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7年间,他通过虚开发票、购买假发票,“派发”给基层单位和个人,报销所得公款据为己有、用于个人消费,累计金额超过400万元。作为一名政法委书记,朱家臣知法犯法,打着“小额”不违法、次数多不好查、人多不好记的“擦边球”,来规避党纪国法制裁,最终酿成了“大祸”。

  十八大以后,中央从上至下的一系列反腐措施,都在履行一个承诺:不论什么人,不论其职务多高,只要触犯了党纪国法,都要受到严肃追究和严厉惩处。自中央“八项规定”颁布以来,纪检部门动作频频:从遏制“舌尖上的腐败”,治理“车轮上的腐败”,到惩治“月饼盒里的腐败”,再到严禁“贺卡上的腐败”,这些表明了反腐工作“大小齐抓,不留死角”的工作力度。因此,朱家臣这种打“擦边球”的做法,碰上国家的严惩不贷,想要“蒙混过关”,就只有“追悔莫及”了。可见,“小额”式贪腐,国家查处起来也同样绝不姑息。

  作为一名身在特殊岗位的领导干部,不“在位谋其职”,反而天天想方设法的收刮钱财,从“发票”到“钞票”,不仅仅是货币方式的华丽变身,更是官员之间钱权交易的腐败体现。俗话说“一个巴掌拍不响”,朱家臣一方面“明目张胆”的将“发票”递送给需要帮助提携的人,另一方也是暗中与之达成利益相关条件,才肯“心甘情愿”送上“钞票”,钱、权双方自然而然的结成“朋友”,腐败也就不断“滋生”。

  朱家臣把“发票”变“钞票”,时至七年后,才“东窗事发”,可见在各级行政机关,财经纪律制度、票据审查制度还亟需完善。在机关单位,大额的开支一般都需要“一把手”签字审核,但是如果是“一把手”自己的报账、开支,谁监督、谁审核?再者,每年审计都会对各个单位的财经工作进行审计,那么,七年来,朱家臣是如何躲过这一次次的审计呢?为何朱家臣这么肆无忌惮的索贿,这么长时间却安然无事,监管哪去了,被索贿人为何不敢举报,只有处理好这些疑问,才不会有第二个朱家臣的出现。

  基层单位的财务管理混乱,报销审计不严,助长了“发票书记”索贿气焰。从“发票”到“钞票”、“小额”到“大祸”,在党纪国法面前,一张张发票变成了朱家臣为刑期埋单的铁证。当官就不要想发财,想发财就不要去当官,这句话既语重心长,又令人警醒。这既是从政的警钟,也是时代的呼唤,作为公职人员来说,在从政过程中,唯有断掉发财的念想,把心思用在干事创业、为民谋利上,才能拒腐蚀永不沾,始终保持一身正气。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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