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违法摊贩只是监管的形式之一,最终目的是为了促进摊贩市场更为规范。而只有依法处罚,才能使处罚具有公信力、震慑力
日前,《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已经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专家表示,长期以来因难以取得合法证照而一直处于“走鬼”“地下经济”地带的食品加工销售小作坊、小摊贩,有了法律保驾护航(8月3日《新快报》)。
广东的食品小摊贩终于可以终结打游击,不用再提心吊胆地过日子了。依据《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摊贩免费领取食品摊贩登记卡后,就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到划定地点光明正大地做生意。
摊贩打游击是我国城市独特的现象,大江南北,无一例外。上世纪八十年代初,一句“工商来啦”,那些推车挑担的小摊贩就会作鸟兽散,有多快就跑多快。执法人员前脚走,摊贩后脚就又开始叫卖起来。而有了城管以后,口号改成“城管来啦”,局面并未改观,反而使城管与摊贩的话题经久不衰,二者似有水火不容之势,矛盾甚至愈演愈烈。
造成这种局面的根本原因就在于摊贩经营的合法性问题。小摊贩处于社会的底层,都是小本经营,尽管没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经营时间,然而这些收入往往是家庭的唯一或主要生活来源。如果采取一刀切的办法取缔小摊贩,不符合社会现实,更可能使不少的家庭断炊,陷入更加困难的境地。如果食品小摊贩长期处于无法监管的真空状态,食品安全隐患就无法排除,城市管理的难题也无法破解。
要解决这种两难局面,就得走依法规范之路。一方面,要合理划定摊贩经营的时间和区域,不但要让其在阳光下经营,还要考虑其经营的特点。正如华南理工大学思政学院教授吴国林所考虑的那样,不能简单地为了市容整洁而避重就轻地选取偏远地段,而应该结合食品摊贩的生存需要依托市场的特点来划定经营区域,否则摊贩登记卡将无人问津。
另一方面,要建立对摊贩的日常监管机制,加大对违法摊贩的处罚力度。划定摊贩的经营时间和地点,主要目的还是为了食品安全监管。发放免费登记卡只是监管的开始,只登记不监管不行,监管流于形式也不行,必须有完备的日常监管措施,让监管成为一种常态,如此,摊贩上的食品安全才会有保障。
此外,处罚违法摊贩只是监管的形式之一,最终目的是为了促进摊贩市场更为规范。而只有依法处罚,才能使处罚具有公信力、震慑力。广东此番出台的管理条例尽管规定了对违法摊贩的处罚标准,在执行过程中,还需在明确执法责任主体的基础上,规范执法人员资格,尽可能地压缩执法自由裁量的空间,既让违法摊贩得到应有的处罚,也要有效防止执法权的滥用和乱用,防止处罚过重或过轻。
终结食品小摊贩打游击战,广东开启了立法新模式。尽管这一模式的效果还有待实践来检验,但无论是对摊贩还是对城管而言,都是一种新的开始。这种模式,还有必要在更大的地域范围进行推广,不能只局限于食品摊贩这一领域。只有用法律规范在全国范围内终结摊贩打游击的现状,摊贩的经营权才会有法可依,食品安全监管的盲区才会越来越少,城管执法也才能得到大多数摊贩的认同,城管与摊贩的对立也才不会再尖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