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京东发言人微博正式发布了一封对王思聪的道歉信,该条微博随后又得到@京东的转发。从道歉信内容来看,事情起源于京东第三方卖家私自泄露了王思聪的购物记录。对此,京东方面表示已经要求店铺删除了相关信息,并给予了处罚。同时承诺将进一步改进第三方卖家管理机制,对违规行为进行严厉处罚。(7月19日新华网)
前不久,一位女民警因对公民身份证信息管理不善,导致李易峰、杨洋的身份证号、曾用名、户籍所在地等个人信息,被其女儿轻易得到,并公开曝光,泄露了两位明星的隐私。为此,女民警受到行政记过处分。无独有偶,因第三方卖家泄露了“国民老公”王思聪的购物记录,京东公开向王思聪道歉,并处罚了第三方卖家。问题是,如果被泄露个人信息的不是明星,这位女民警还会受罚吗?同样,如果被泄露隐私的不是王思聪,京东还会公开道歉吗?
在我国,由于《个人信息保护法》迟迟不能付诸实施,而其他涉及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规定又过于繁杂和笼统,且只限于规范侵犯个人信息造成后果的行为,震慑、打击力度不大,造成个人信息被非法利用现象泛滥成灾。特别是,针对个人信息泄露事件,过去鲜见有侵权人受查处的案例。相形之下,一些发达国家在个人信息保护上也比较“发达”。
比如,美国保护隐私权的法案早在1974年就已通过生效,隐私权的概念和理论,最初就源于美国。在美国某些州,居民每天早晨扔在门口的垃圾袋,只能由垃圾处理公司的专用卡车运走,任何人如果未经许可擅自搬运或打开垃圾袋,都有可能面临侵犯公民隐私权的起诉,因为垃圾袋中常常难免会有信用卡收据、电话和购物账单、药品和避孕用品空盒以及私人信件等大量的隐私信息。
日本政府同样注重提高公民的个人信息保护意识。经过几年的宣传和普及教育,个人信息安全意识已渗透到日本人的生活中。例如,过去日本人在邀请人参加活动时,习惯让受邀请人用明信片的方式回复是否出席,主办方在邀请信中夹一张印好回信地址的明信片,收信人需在明信片的背面选择出席与否,再填上姓名、单位和住址等。现在,许多主办方会随信附上一张和明信片尺寸相同的单面带不干胶的纸板,并提醒收信人填写完明信片后用纸板覆盖。
可见,即使隐私被泄露的不是王思聪,京东也应该道歉,第三方卖家应该受罚。然而,针对公民隐私泄露事件,仅满足于对个案的查处,显然是不够的。首先,我国应加快建立健全统一的公民信息安全保护法,通过建立个人信息的合理使用制度、侵害补偿和惩罚机制,设置监督机构等方式,为个人信息上一道“保险栓”。再者,应对公民个人信息的采集、使用和保密等问题制定详细规定。在信息采集的源头方面,对采集主体设定门槛,规定必须在事先履行核准和登记程序等。同时,实行群防群治,完善举报机制,强化惩戒措施,提高违法成本。
(责任编辑:周姗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