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的“最后一公里”还需法制来助力

2015年07月20日 07:32   来源:红网   严晶晶

  近日,国务院第九督查组在湖北发现,由于事权和财权不匹配、放权不放钱问题突出,一些地方出现了简政放权给地方“松了绑”、专款专用对发展“留着绊”的现象。(7月16日《人民日报》)

  十堰市将“撒胡椒面”的专款整合之后“小钱变大钱”,发展产业、修公路,可谓是地方“接权”的好经验。然而地方政府却难逃“专款专用”老办法的绊脚之苦,受困于不配套的老规则。

  不论是创业者还是企业、地方政府,无不为中央的新政策热情高涨。但繁复的审批环节与冗长周期,给新政策套上老路子的“蹩脚靴”,让政策的“最后一公里”踉跄难行。

  权力在基层“消化不良”,会让权力悬空,造成“上面改革不少,下面感受不深”,长此以往必然影响改革的信心和成效。早在2013年9月的莫干山会议上,中央和地方财权与事权重新划分成为会议焦点。地方事权压身、财权不足是我国财税体制亟需解决的问题,也是由来已久的问题。

  纵观历史,中国自古就存在中央与地方财权事权不匹配的现象,地方财政普遍困难,而且事权繁多。简政放权的“新风”之下,事权的重心下移而财权、财力的重心上移的这样一种背离现象仍旧严重。如今,不再是放不放权的问题,而是上下之间权钱“接力”要如何更高效、规范的问题。

  权力适当给,规则相应改,资金和人才的资源划分更需兼顾。权力下放之后,下级基层部门的财力、人力等需求将剧增,部分上级部门富余的人力是否考虑向下合理分配以保障地方事权的有效实现?紧缺人才的基层新兴事业能否得到相应技术的科学指导?专项资金整合的新规制定能否清晰、有力地统筹规范地方前进步伐?

  事权与财权的划分问题,既是一个经济问题,又是一个关系中央与地方、集权与分权的政治体制问题,还是一个法制化进程的问题。

  财政界的调查结论指出,我们1994年实行分税制之后的整个运行在省以下难以实质性地推进和贯彻。缺乏一个具有刚性的法律规则,中央和地方的事权与财权划分始终不明确,二者的权责界限基本上不清晰、事权范围重叠等问题,导致行政效率低、管理成本大。长期以来的“权力惯性”让政府之“手”难适应,整个体制特别是基层缺乏应有的活力。

  由此,加快构建事权与财权划分的法律框架,可以说是完善我国公共财政体制的一大关键。通过修改宪法相关内容,制定和完善《中央和地方关系法》、《财政转移支付法》、《预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划分中央及地方政府的事权,并以法律的形式加以规范和固定。在这方面,行业专家们也给出了市场经济国家分级财政体制实践的许多经验参照。例如,德国就根据其国家宪法《基本法》,不仅界定了各级政府的事权范围,而且还对各级政府间可能出现的事权与支出范围交叉、错位等问题做出了规定,从而使事权的划分更加客观、规范。

  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的事权和财权,是完善我国的财政管理体制、处理好中央和地方关系的重要前提。它涉及政治、经济、社会等诸多领域和方面。不论是压缩财政层级、实行扁平化改革,还是结合地方基层实情因地制宜落地中央政策;放权不是一放了之,既要下放,也要上承,还要接管有方。检验简政放权,要看群众和企业办事是不是方便了、成本是不是降低了。这些都需要政策、执行与监督相互协调运转,而法制规则无疑会是其中的助力调和剂,刚性明朗方有序而有力。

  要使地方事权财权相匹配,中央不仅要放权放钱以助力,更要加紧健全、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为钱权下放开辟合理有序的法制管道。新的顶层设计下,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还需要法制助力以规范构建科学合理的秩序,逐一清扫深化改革之路的绊脚石,才能气力更足、走得更好。

(责任编辑:周姗姗)

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