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用枪护佑警民生命安全

2015年06月19日 07:30   来源:法制日报   刘勋

  当毫无防备且手无寸铁的群众突然遭到犯罪分子伤害之时,时间就是生命,警察如何高效地制止犯罪行为继续,关系着公安机关的公信力与威慑力

  公安部6月17日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全国公安机关深入推进2015年缉枪治爆专项行动。会议指出,各级公安机关要进一步加强处置涉枪涉爆等严重暴力犯罪、个人极端暴力犯罪的技战术实战演练和实战技能培训,配足配齐必要的防护装备,着力提升现场处置能力。公安民警在处置突发性暴力事件时,要依法履行职责,依法使用枪支,既全力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又切实保护自身安全(6月18日《人民日报》)。

  对于工作在执法一线的警察而言,随时都可能遭遇各类意想不到的突发事件,随时都可能让生命安全面临巨大的危险,警察工作的危险性使得这个职业充满悲情色彩。据相关媒体报道称,2015年至今,媒体已公开报道近20位公安民警因公牺牲。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公安管理系教授詹伟表示,2010年至2014年,公安民警(含公安现役官兵)因公伤亡22870人,其中因公牺牲2129人,因公负伤20741人。平均每年457名民警因公牺牲,4148名民警因公负伤,警察已成为和平时期最危险的职业之一。从报道显示的数据看,公安民警“时时有流血,天天有牺牲”的说法绝非危言耸听。从警察执法的实践不难看出,如果给一线执法警察配备枪支,那么执法的效果及警察自身的安全系数都会上升,试想赤手空拳的警察靠什么战胜手持武器的犯罪分子,不能充分使用枪支不仅会让一线执法警察缺乏安全感,也会让犯罪分子有恃无恐。

  当一线执法警察不能充分使用枪支时,群众的安全感同样受到影响,特别是当毫无防备且手无寸铁的群众突然遭到犯罪分子伤害之时,时间就是生命,警察如何高效地制止犯罪行为继续,关系着公安机关的公信力与威慑力。有时候鸣枪示警就能震慑住犯罪分子,如果警察没有枪就有可能牺牲自己,更无法保护群众的生命安全。紧急关头警察利用枪支击伤甚至击毙犯罪分子,这种除暴安良之举本身就是警察的职责。保护群众生命安全是警察最基本的职能,因此警察打击犯罪行为必须配备武器装备,以便于切实担负起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保护神的职责。

  尽管警察配备枪支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但是配枪同样要注意很多问题,近来有关警察使用枪支处置突发性暴力事件引发关注,特别是处置突发性暴力时警察该不该开枪、如何开枪等问题引发舆论议论。同时,警察配枪还有遗失的风险,枪支如果不慎遗失,责任警察轻则受行政处分,重则要承担刑事责任,枪支遗失也会给社会治安制造巨大隐患。另外,警察违反法律规定滥用枪支也会引发群众对生命安全的恐慌,使群众缺乏应有的安全感。警察使用枪支如何扬长避短是发挥警察职能作用的重要课题,而依法使用枪支则是破解此课题的关键。枪支使用的行动指南即《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就详细列举各种情况下枪支使用的方式,但徒法不足以自行,公安机关应该制定指导性和操作性更强的枪支使用手册,强化对用枪警察的业务培训、增强其守法意识,而且要根据社会治安状况的变化不断丰富完善用枪的法律法规,最大限度避免执法的空白盲区,始终让枪支使用运行在法治轨道之内,更好护佑警民的生命安全。

(责任编辑:周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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